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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宿州市萧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奖补申报刚刚结束,很多萧县企业虽对此政策感兴趣却不知道如何着手申报!小编主要针对萧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奖补范围、方式及标准和奖补申报条件等内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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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奖补范围、方式及标准 :
围绕农业生产经营现代化,优先扶持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示范带动能力强、能够带动贫困村及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经营主体。截止申报日期连续经营3年以上(含3年)、无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不诚信经营行为。支持的合作组织需有完善的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其中:1.财政资金重点支持生产经营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对同一项目已享受过财政补助资金的,不得再重复享受财政资金补贴)。奖补方式为先建后补。2.特色农业产业生产主体进行奖补,奖补标准根据萧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五年计划实施工作方案进行补贴。
萧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奖补申报条件:
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经营主体为单位如实填写萧县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申报标准文本(见附件),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推荐意见,报萧县财政局和萧县农业农村局各一份登记备案,并附佐证材料,如营业执照、开户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登记时法人签字、带动贫困户证明、银行诚信证明、网上出栏检疫证明等。其中:带动贫困户需要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流转贫困户土地的要有流转合同复印件,土地流转台账复印件,贫困户在基地打工的要有工资发放证明。要求享受财政补贴的种植类经营主体至少带动贫困户5户以上(含5户),养殖类至少带动2户以上(含2户),每个贫困户一年内在经营主体获得的收益不得低于2000元(含2000元)。申报时间从2020年8月1日开始,8月7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萧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验收和审核:
萧县财政局、萧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业务人员成立验收小组,对建设类奖补项目逐个严格按照条件标准进行实地审核验收 ;对补贴类奖补项目由乡镇政府审核验收,萧县财政局、萧县农业农村局对补贴类奖补项目进行抽验30%,验收合格的在萧县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 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萧县财政局及时将奖补资金拨付申报主体。
萧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相关要求 :
(一)申报主体负责制。申报主体对项目建设内容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一经发现,予以通报批评,追回资金,五年内取消申报财政补助和奖励资格,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县级审核责任制。萧县财政局、萧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审核验收,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
(三)申报文本(含佐证材料)一式两份分别报送至萧县财政局和萧县农业农村局登记备案,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萧县财政局和萧县农业农村局,(说明:经营主体同一项目已经享受过财政补助资金的,不得再重复享受财政资金补贴,本公告最终解释权为萧县财政局、萧县农村农业局)
以上就是2020年宿州市萧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奖补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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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
萧县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奖补清册 | |||||||||||
(种植类) | |||||||||||
填报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 |||||||||||
序号 | 经营主体名称 | 乡镇 | 村名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补助数量(亩) | 连片种植水果、连片种植露地蔬菜、连片种植中药材 | 补助标准 | 补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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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村第一书记签字(加盖公章): | 乡镇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