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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2021年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认定条件、流程指导

文字:[大][中][小] 2020-12-30  浏览次数:1289

2021年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认定政策包括哪些?本文将重点介绍关于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认定条件、流程内容,有需要的企业单位请对照参考。特别是需要申报的企业,想知道自家能不能认定,请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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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认定条件

市技术创新中心采取认定制,依托综合实力、创新能力在本行业位居前列的重点企业牵头建设,由依托单位申请认定。鼓励具有技术优势的高校或科研院所与具有创新发展潜力的企业联合共建。

依托单位应在合肥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依托单位拥有相关领域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在前沿技术研究、工程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有鲜明特色,能够解决产业共性关键技术问题,具有较强的创新力和带动力;能为技术创新活动提供持续投入,具有较强的资金自筹能力,年度研发投入强度明显高于行业同类。

依托单位拥有先进的科研基础设施,具备一定规模的技术开发实验场地,建设期投入不少于300万元,研发和检验设备原值不少于500万元。

依托单位拥有级或省级高层次人才团队,或具有行业内公认的技术创新优势和高水平科研团队、领军人才,能够广泛联合产学研各方、整合创新资源、形成技术创新合作网络的显著优势和能力。依托单位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博士学位及以上或具有同等水平的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

依托单位建立了适应市场化运营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科研经费财务会计核算制度、研发人员激励约束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等。

以下情形的,市技术创新中心资格将予以摘牌:

(一)中心依托单位自行要求撤销其市技术创新中心;

(二)中心变更主要研究方向或进行调整重组等重大事项,影响实现中心功能和任务的;

(三)由于技术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事故的依托单位;

(四)不上报验收考核材料,或上报的验收材料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

(五)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中心整改仍未通过或不参加整改;

(六)其他情形。

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认定流程

符合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条件的申报单位填写《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申请书》,编制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可行性方案, 提出中心的技术领域和方向、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建设模式和保障措施等, 并提供所需的附件材料,经县(市)区科技局审核后推荐上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对县(市)区科技局辖区内申报单位实行总量控制、限额管理。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将根据省市战略需求变化等情况,对标和省科技创新基地创建标准,成熟一个,择优认定一个。

市科技局会同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核,通过现场答辩、实地考察等方式,对技术创新中心可行性方案进行咨询论证,提出专家论证意见,择优确定名单。

对通过咨询论证的市技术创新中心,市科技局予以公示后报市政府审议同意后予以认定。认定的市技术创新中心统一命名为“XXX(领域名)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英文名称为“XXX Technology Innovation Center of Hefei”)。

经认定的市技术创新中心实行目标管理,依托单位填报《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目标任务书》,经市科技局审核同意后签订实施。

对新认定的市技术创新中心,市科技局给予资金补助,补助资金用于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等。县(市)区科技局将已认定的市技术创新中心列为重点支持对象,鼓励相关县(市)区安排配套资金。

需要咨询的,请联系专人指导电话:15855199550 (微信同号)QQ:2885169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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