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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申报时间及流程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1-12  浏览次数:5883

2021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申报政策已经通知!现在可以开始准备了!以下本文将为你详细介绍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申报流程等内容,更多详情请直接咨询以下服务电话为您解答指导!

政策专人指导热线:0551-65300586;15855199550(免费指导)

一、提高便利化服务水平,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1.各地科技部门要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入推进企业服务便利化和“全网上、一站式”改革,坚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

2.各地科技部门应广泛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前往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注册单位用户(法人)账号、选择办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的受理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

3.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内评价工作机构在线开展企业评价信息形式审查、分批次公示公告、集中抽查等工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请各地科技部门于10月31日前完成拟入库企业公示文件发布工作。

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1.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工作体系,统筹考虑服务企业数量、区域布局需要和综合服务能力等因素合理设立、合并、调整评价工作机构,更新《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组织机构信息表》,加强评价服务工作队伍的日常管理培训,推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2.各地科技部门要认真履行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质量主体责任,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严格执行评价条件和程序,及时处理各类投诉举报,营造公正、公开、公平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3.各地科技部门要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对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入库企业,由评价工作机构提请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撤销或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直接撤销登记编号,并在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上公告。

三、做好企业跟踪服务,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1.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要继续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动态监测分析,积极组织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于每季度最后一月(3/6/9/12月)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填写调查数据,及时掌握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运行情况。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与火炬中心联合开展定点监测调查,探索建立调查企业样本库,共同开展监测分析。

2.各地科技部门要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在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同时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跟踪服务工作,深入了解企业发展需求和政策诉求,加大政策供给保障和落实力度,采取务实有效措施推动本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为培育壮大新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3.各地科技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推广工作,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和企业培训服务,在符合本地防疫要求前提下,依托科技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等科技型中小企业集聚区进行重点政策解读。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年终总结工作,于11月19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和企业典型案例。

在线为您服务!需要咨询的,请联系专人指导:15855199550 (微信同号)QQ:2885169026

更多政策详情点击:项目申报政策汇总

附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组织机构信息表

省级科技主管部门:                          (盖章)               填表日期:2021年   月   日

一、本部门责任单位

单位名称

 

联 系 人1

 

职务

 

电话

 

手机

 

联 系 人2

 

职务

 

电话

 

手机

 

二、本地区评价工作机构

序号

评价工作机构名称

对应行政区划名称

对应行政区划级别(省级/地市/区县)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

管辖范围(注明所辖的区、县、市或开发区名称)

1

(样例)

XX市科技局

XX市

地市

胡xx

0516-xxxxx

13xxxxxxxxx

鼓楼区、云龙区、贾汪区、泉水区、铜山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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