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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第一批支持自主创新政策兑现申报条件材料(首批高企、其他科技项目)

文字:[大][中][小] 2021-3-22  浏览次数:1068

关于长丰县2020年度第一批支持自主创新政策兑现申报的通知已出,那么以下对于该项目做分项解析,需要申报的可以参考,注意截止时间哦!
政策代理指导热线:15215652910,QQ:2885060173
一、申报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3月22日-2021年3月26日;

2.地点:县科技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1121室),9: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申报基本条件:适用对象为在本县区域内注册,主体税种在本县缴纳,申请项目在本县组织实施的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人;

申报基本材料:申报政策奖励资助的单位须符合申报条件,一是提出书面申请,从县政府网站下载填写相应条款申报表并加盖印章;二是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三是提供相关必备证明材料。

三、申报项目范围及材料

1.《政策》第12条:首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申报材料:《首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请表》(见附件表1),批准文件或证书、承诺书。

2.《政策》第14条:对企业获得国家科技部、省、市科技项目,给予其所获拨款额50%的配套资助,最高配套资助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材料:《项目配套资助奖励申请表》,当年项目立项批文,项目资金到位进帐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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