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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六安市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条件及时间

文字:[大][中][小] 2021-4-19  浏览次数:897

六安市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企业需要在2021年5月1日前将各类申报书、申报汇总表和随附材料(一式1份及完整电子版)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针对六安市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条件内容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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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条件:
(一)共性条件
1. 申报主体应在六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 申报主体应具备服务型制造特征,符合“安徽省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基本条件”(见附件1)明确的方向与要求。
3. 申报主体在近两年内(2018年1月1日以后)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况。
(二)专项条件
1. 申报企业应为具有鲜明转型特点的制造业企业。在本行业或细分领域内,其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水平等应该具有一定优势地位。企业能够围绕核心制造能力开展模式创新并形成竞争力,在战略规划、管理运营、模式创新、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服务绩效、生产服务类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优先支持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防控物资及相关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
2.申报平台应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也可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服务机构,平台可以面向行业提供专业服务,也可以面向区域提供综合服务,截至申报日正式投入运营时间须满两年。平台应提供研发设计、知识管理、工业技术、人才、融资、知识产权等专业服务,并在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模式等方面有所创新,能够有效提升制造效率和能力,有效降低企业间交易成本和合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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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六安市可申报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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