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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批!黄山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条件及时间

文字:[大][中][小] 2021-4-22  浏览次数:953

第六批黄山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材料电子版(含签章部分)需要在2021年7月31日前以U盘形式报送市非遗保护中心初审。那么,黄山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需要哪些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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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四)体现徽州文化多样性与创造力,在黄山市行政区域内得到民众广泛认同并具有较大影响。
(五)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各区县文旅体局从2021年3月31日前列入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中遴选推荐,且推荐申报项目数量不多于本区县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总数的20%。各市直有关单位推荐项目数量不多于1项。同等条件下,要关注体现大众实践、覆盖面广、民众参与度高、助力乡村振兴和文旅融合发展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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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黄山市可申报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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