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补充申报2020年合肥市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物流企业信息平台建设、服务业业态和模式创新)事后奖补项目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5-28  浏览次数:1213

根据《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合办〔2018〕19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20〕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合肥市财政局2020年合肥市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市发改委)操作规程的通知》(合发改贸服 〔2020〕387号,以下简称“《操作规程》”)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补充申报2020年合肥市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物流企业信息平台建设、服务业业态和模式创新)事后奖补项目,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明确:

(一)政策第88条:支持物流企业信息平台建设。对物流企业投资建设的物流信息平台投资额达500万元以上的,按项目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条件:上两个年度物流企业对物流信息平台新增设备、软件投资额累计达500万元以上。

申报材料:①服务业扶持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附件1);②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平台建设实施方案;④物流信息平台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明确平台投资明细、发票号等关键信息);⑤该项目已购买设备、软件的采购合同或协议复印件,项目建设投入资金明细情况说明及发票复印件;⑥企业在国家、省、市信用系统内无失信行为记录的证明;⑦申报企业承诺书(附件2);⑧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3);⑨“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4)。

(二)政策第94条:鼓励服务业业态和模式创新。聚焦服务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鼓励服务业企业应用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发展新型业态,包括供应链、运营方式、渠道整合、服务方式、赢利模式创新等,鼓励企业开展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创新项目,对项目规模和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后,择优按项目核定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与其他政策不重复奖补。

补充说明:创新项目可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产业〔2019〕1602号)中“(一)推动服务创新。加强技术创新和应用,打造一批面向服务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平台,推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服务领域深度应用,提升服务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水平,引导传统服务业企业改造升级,增强个性化、多样化、柔性化服务能力。鼓励业态和模式创新,推动智慧物流、服务外包、医养结合、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等新业态加快发展,引导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体验经济等新模式有序发展,鼓励更多社会主体围绕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开展创新创业创造。”

申报条件:①申报企业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②企业于上年度开展的在供应链、运营方式、渠道整合、服务方式、盈利模式等方面,具有开拓性、整合性、示范性、引领性的创新项目, 且项目在业态和模式创新方面有成功经验并具备积极示范意义,有较强的可复制性,对获得国家、省服务业领域创新奖项或认定的示范项目,予以优先考虑;③申报的项目未获得其他市级财政政策奖励。  

申报材料:①服务业扶持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附件1);②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参照附件5编写);④企业近两年财务报表;⑤项目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项目的核定投资额以项目新增设备、软件投资额为准,审计报告需具体明确投资明细、发票号等关键信息);⑥该项目已购买设备、软件的采购合同或协议复印件,项目建设投入资金明细情况说明及发票复印件;⑦企业在国家、省、市信用系统内无失信行为记录的证明;⑧申报企业承诺书(附件2);⑨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3);⑩“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4)。

(三)附则。

1.申报企业(单位)须书面承诺同意(附件2)相关政府部门查询验证其纳税、社会保险缴纳、银行贷款和法定代表人信息等相关内容。

2.申报企业(单位)提供相关复印件的原件须现场查验。

3.申报企业(单位)及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项目单位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扶持资金。同时,严肃追究县(市)区、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对违规违纪责任人员,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4.按照合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部署,申报2020年各项奖励的企业须提交承诺书(附件3),否则一律不予兑现。

5.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申报2020年各项奖励的企业请填写“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4)。

6.本政策与其他财政政策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多次获得同一奖项的,按最高奖励金额给予奖补,不重复奖补。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并纳入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申报产业政策;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项目申报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1 8129   QQ:2885218105

二、申报要求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改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政策宣传,引导企业积极申报。

首先,通知企业申报主体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http://61.133.142.83/hfczxm/public/cyzcw/login),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网上上传申报材料。其次,对企业在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予以初审,同时对申报企业是否具有失信行为进行审查(信用合肥、信用安徽、信用中国三个平台均需审核查询)。最后,对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出具申报文件,于6月10日(周四)前将PDF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市发改委窗口。

 附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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