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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合肥市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关于企业所得税、财务报表等问题要求条件是怎样的?以下小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说明,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先免费咨询以下专人指导电话为您具体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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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关于企业所得税、财务报表等问题条件要求
一、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审核情况
1、注册时间,不到365天的,不予推荐;
2、企业申报前三年是否为核定征收企业,三年均不能为核定征收, 否则不予推荐;
企业2018年为核定征收,2019年起为查账征收,2021年认定时不予推荐。可以在2022
年申报。
3、企业是否为复审,如是,则A107041表中高新技术企业各项情况填写是否符合规定,占比是否达标;(复审企业从严审核!)某企业为复审企业,前三年高企有效期内,不按要求填写A107041,即没有按照《高企认定管理办法》规范管理,一是怀疑是否存在伪造数据通过上次认定,需要追回高企享受的税收减免政策,二是考虑给予推荐后能否规范管理。因此不予推荐
4、企业对涉及三年指标是否进行补充申报,补充申报是否为增加研发费用;(审核核心)
(1)如未更正申报,通过率较高;
(2)如更正申报研发费用,严格审核如何更正,何时更正,是否集中更正,通过率较低!因此,一定要在每年汇算清缴时填写期间费用-研究费用。
某企业于2021年4月对2019年企业所得税进行更正申报,增加研究费用4.8万元使占比
达标。通过核查,该企业前期研发费用未能够做到准确归集,存在为达到条件虚增研发费嫌疑,不予推荐。
具体如何查研发费用,在企业申报资料审核情况介绍
二、企业财务报表审核情况
1、是否有三年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是否为集中补充申报,并对净资产有较大改动;
(1)缺年度财务报表的,财务管理存在严重漏洞,不予推荐。
(2)报表填写不全,不报季度财务报表或每月财务报表的,财务管理不规范。
(3)存在逻辑问题的,不予推荐。
某企业应付账款为“—16000“,不予推荐。
(4)调整净资产,涉及高企评分中净资产增长指标,认定为提高评分调整净资产,不予推荐。
2、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前后年度数据结转是否一致。 某企业2019年审计报告中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与金三系统不一致,且金三系统中2019年年末余额与2020年年初金额不一致,不予推荐。
企业会计必须要认真负责,不应出现此类低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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