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助和认定条件培育实施办法

文字:[大][中][小] 2021-7-7  浏览次数:2153

关于2021年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助会有多少?认定条件流程是怎样的?以下是小编根据苏州高新区加快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办法整理而来,希望会对大家有所帮助!详情如下,有遇到不懂的地方都可以免费咨询小编将为你在线免费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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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科技服务企业的引进、培育工作,通过健全市场机制,强化基础支撑,加强人才培养,深化开放合作等渠道,提升科技服务业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为科技服务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条件。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进一步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加大科技政策宣传与落实的力度,推动区域内科技型企业加快成果转化,培育提升区域内一批掌握核心技术的高科技企业成长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促进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1.在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条件的居民企业。

2.凡2018年经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2018年经外省(市)认定机构认定并在有效期内整体迁移至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至2021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助

(一)对于当年首次认定的省民营科技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励。

(二)对于当年申报入库培育的企业,给予1万元的奖励,对于入库培育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培育资金,用于企业技术创新。

(三)对于当年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

入库培育企业和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同时享受省、市财政给予的培育奖励和支持。

(四)对2020年1月1日之后迁入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适当给予搬迁补贴;对有突出贡献的招引企业的社会机构,适当给予奖励。

(五)企业享受市级研发投入奖励政策,对连续两年自主申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且研发费用年度增长2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研发费用增长额6%的奖励,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300万。

(六)对当年上缴税金地方留成部分超过上年20%以上的国家高企,可适当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本实施办法中的省民营科技企业,是指根据《江苏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规定,经由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备案确认拥有“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的企业;入库培育企业,是指按照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标准和程序纳入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标准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流程

凡在高新区登记注册并且税务关系也在高新区的企事业单位可依本实施办法申请奖励。当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均可申报。

科技服务业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另行制定奖励办法。

以上奖励都采用事后奖补的方式,无需申报。高新区科创局、财政局统一对申请的资料进行审核,最终报区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统一下达奖励资金,具体拨付的时间以下发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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