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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扶持!合肥高新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条件功能及流程申请须知

文字:[大][中][小] 2021-8-13  浏览次数:1859

2021年合肥高新区创业孵化基地开始申请!请符合认定条件的单位于2021年8月20日下午前完成相关提交工作,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关于此次该项目的认定条件功能及申请流程材料,有不懂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以下: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QQ:2885169026

 

合肥高新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申请时间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创业者提供更多更好的创业场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根据《关于印发〈合肥市创业孵化基地绩效评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合人社秘〔2021〕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人事劳动局会同区财政局制定了《高新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请符合认定条件的单位于2021年8月20日下午17:00前将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合肥高新区人事劳动局(望江西路860号高新区管委会1221办公室)就业保障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合肥高新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申请奖励补助及扶持政策

认定为高新区创业孵化基地的,按照现有政策给予优先支持。对正常运营的区级创业孵化基地,择优推荐参与市级创业孵 化基地评估认定,经合肥市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按照《合 肥市创业孵化基地绩效评价管理实施细则》给予相应奖补支持。

 

合肥高新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面积要求。厂房型基地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楼 宇型基地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对入驻新技术研发应用、 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现代服务等创业实体占入驻实体总数达到 80%以上的,建筑面积可最低放宽到1500平方米。入驻实体人均 面积原则上不得高于20平方米。

2、 实体数量。入驻初始或初创期创业实体30户以上,创业 和稳定吸纳就业300人以上,楼宇型基地创业和稳定吸纳就业人 数放宽到200人以上。

3、 税收缴纳。工商注册地址、统计关系、税收缴纳均在合肥高新区。

(二)主要功能要求

1、 场地保障功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固定的办公场所、 健全的创业扶持体系和财务管理等制度,能够为入驻创业实体提 供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场地、基本办公条件和公共服务空间,有 相应的供电、供水、网络等基础配套设施,能为入驻创业实体提 供房屋租金减免、物业、宽带接入使用等费用减免支持。

2、 创业孵化功能。有完善的创业实体评估准入、管理、退 出等规章制度,能够组织具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人员入驻, 并通过系列创业服务推动创办市场主体,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提 升创业成功率;入驻创业实体能够带动一定数量的人员就业,符 合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产业特色鲜明。

3、 创业服务功能。有为创业者提供服务的管理服务机构和 相应的专职管理服务人员,能够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能力测试、开 业指导、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风险评估、融资服务、跟踪扶持 等综合创业服务,有条件的可引入风险投资公司;组织或协助开 展创业指导,协助落实有关创业扶持政策。

4、市场推广功能。能够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市场策划、市 场营销、项目推广等服务;具备事务代理功能,协助入驻创业实 体开展法律、会计、审计、评估、专利、金融、企业管理、人才 培养等服务,协助退出创业实体做好迁址、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等 工作。创业孵化基地还需注重发挥滚动孵化功能,建立创业实体 退出机制,孵化期不超过3年,孵化期满后创业实体未退出的, 不再继续享受创业孵化基地扶持政策。创业孵化基地应具有合法 产权或租赁使用权,与创业实体签订入驻协议,明确入驻面积、 入驻时间、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创业孵化基地运营管理方与区 人事劳动局或高新区管委会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内容、 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

(三)入驻相关规定

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者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创业者须 通过所创实体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稳定吸纳就业是指创业 者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积极为其缴纳社会保 险费,并按月向招用人员(含创业者本人)支付不低于合肥市最 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自主选择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并与创业 孵化基地签订不超过3年的入驻协议。创业孵化基地管理部门应 积极推荐具备一定成长条件的创业实体入驻创业园区。创业者已 入驻过合肥市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并享受过3年孵化优惠政策的, 不纳入扶持范围。

 

合肥高新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程序

对政府及有关部门、高校和各经济实体组织等投资建立的各 类创业孵化基地,符合区级创业孵化基地标准的,可向区人事劳 动局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 《高新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申请表》。

2. 创业孵化基地房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创业孵化基地与创业实体签订的入驻协议复印件。

4. 创业孵化基地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

5. 创业实体领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6. 创业实体吸纳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

区人事劳动局会同区财政局依据认定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 审核、评估,并进行现场考察,经考察无异议的,在管委会官网 进行为其5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高新区创业孵化基地。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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