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合肥市举办第12届"挑战杯"创新创业项目征集大赛和2021年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扶持资助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8-13  浏览次数:1720

为切实做好合肥市创业服务工作,通过竞赛挖掘优秀创业项目,树立创业典型,营造创业氛围,激励更多城乡劳动者投身创新创业活动中,进一步推进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合肥市第 12 "挑战杯"创新创业项目征集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和 2021年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扶持资助工作(以下简称项目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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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2 "挑战杯"创新创业项目征集大赛

(一)总体要求

以贯彻党的十九大"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精神,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及人才强国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核心价值,以深入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创业江淮"行动计划,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培养创新创业意识为目标导向,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助力脱贫攻坚为重点评价指标,突出参赛项目的社会价值和创业者的社会贡献。

(二)大赛主题

睿智创新始于心 辉煌创业践于行

(三)大赛时间 20218月至 11

(四)组织机构

 1、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承办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劳动局)、财政局、总工会、团(工)委、妇联

2、大赛组委会

成立由主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的市级大赛组委会(附件2),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的方案设计、统筹协调、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赛事保障等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

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联合有关部门组织设立县(区)级组委会,负责大赛的宣传动员、报名审核、县(区)级比赛的组织实施等工作。

3、专家评估组

成立大赛专家评估组,成员由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士、创业成功人士和企业负责人等组成。

(五)报名条件

参赛项目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已在本市境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且注册时间在 3年以内(2018815日以后);

2、拥有合法知识产权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3、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一定创新性;

4、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5、吸纳就业 3人及以上(含项目发起人);

6、未在其他市级以上创业创新竞赛中获得过奖项。参赛选手必须为参赛项目实际发起人。参赛项目有共同发起人的以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参赛团队原则上不超过5人。

(六)赛程安排

大赛分为报名、初赛、复赛、决赛四个阶段。

1、报名选手可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报名表、承诺书、创业计划书、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书面材料。

2、初赛

1)时间安排∶ 2021815日一1015日。(2)实施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牵头,会同财政、总工会、团(工)委、妇联等部门组织实施。

3)初赛形式具体形式不限,重点对参赛项目真实性和创新性、项目实施计划及项目前景等进行评估、评分。

4)项目辅导对重点推荐项目计划书撰写及答辩进行辅导,进一步提高选手对于项目整体的认知及表现力,提升项目在市场环境中的融资成功率。

5)推荐报送初赛结束后 202110 31日前,每个县(市)、区(开发区)根据初赛结果择优推荐 5个项目参加全市复赛,并向大赛组委会提交初赛报告和推荐晋级复赛项目的有关资料(含创业计划书电子版、项目展示 ppt 文件、视频文件等)。

3、复赛

1)时间安排∶ 202111月。

2)实施单位市人社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组织实施。

3)复赛形式创业(商业)计划书和 PPT(视频文件)评审。专家评估组研究制订评审标准,对参加复赛的创业项目进行评审、打分。按照分值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筛选出前10 个项目进入决赛。

4、决赛

1)时间安排∶ 202111月(根据疫情控制情况,时间待定)。

2)实施单位市人社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组织实施。

3)决赛形式∶ ①项目展示。10 支团队按照抽签顺序参加决赛比赛,选手上场后对项目情况进行 PPT演示介绍,由专家评委进行点评、打分。现场路演。评审专家针对项目的商业模式、市场前景、运营计划等方面进行提问,选手答辩。此环节由参赛团队成员共同参加,可指派一人完成主要比赛内容,其余成员对

内容作补充。评审专家根据选手表现和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决赛成绩由项目展示、现场答辩的得分相加得出。现场公布参赛团队的最后得分,按分数高低依次排列,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对进入决赛的项目设特等奖1名,奖励 10 万元;一等奖2名,分别奖励5万元;二等奖3名,分别奖励1万元;三等奖 4名,分别奖励0.5 万元。

(八)经费保障

本次大赛可按规定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组织实施,市级复赛和决赛活动奖励费、评审费、场地费等有关费用,从年度预算经费中列支。

(九)工作要求

1、抓好防疫,精心组织。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市一--系列部署要求,把做好人社系统疫情防控和应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紧抓好。要充分考虑疫情对本次大赛的影响,结合实际采取相应措施,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积极筹备并努力办好大赛,通过抓创业保就业,更好地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作用。各地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合理安排赛事,认真组织实施,可适当调整大赛组织方式,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和赛事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大赛顺利进行。

2、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次大赛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挥就业创业工作牵头职能作用,推进"双创"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将大赛纳入本年度就业创业工作总体计划统筹部署和推进,在大赛策划、组织和跟踪服务上投入更多精力。各地人社部门要明确一位分管同志负责,同时积极联合其他相关部门,成立县(区)级大赛组委会和专门工作机构,共同做好赛事宣传动员、组织实施、对接服务等工作。各县(区)级工作机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请于 8 15曰前报市大赛组委会。

3、加大宣传,强化服务。各地要采取多种渠道和方式,做好大赛宣传工作,要在突出人社特色上下功夫,重点关注带动就业、助力脱贫等社会价值较大的参赛项目,树立不同领域、各具代表性的创业典型,让更多创业者了解大赛、关注大赛、参与大赛,努力扩大大赛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同时,广泛发动各类创业服务机构和媒体参与大赛,搭建对接平台,积极开展培训辅导、创投对接、展示交流等配套活动,积极促成项目落地。对大赛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项目,要在政策、资金、指导、服务上持续跟进,落实大赛成果。

4、统一步调,发掘典型。各地要按照大赛总体方案的要求,抓紧制定本县(区)大赛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开展赛事活动。可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有机整合其他创新创业赛事,但要注意统一思想、统一名称、统一规则、统一步调,提升大赛质量水准。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大赛各阶段工作,及时报告赛事进展情况、亮点特色及不同群体典型创业人物故事,进行宣传报道。当地选拔赛结束一周内,各县(区)应将赛事总结、各阶段精彩视频剪辑(3分钟以内)和照片集锦(20 张以内)提交市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2021 年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资助

为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高校毕业生来肥创新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根据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才来肥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合办〔201818号)和《关于印发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扶持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合人社秘〔2018368号)等文件要求,开展2021年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资助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时间

2021815-202110 15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是高校在校生或毕业 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按国家规定依法在合肥市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2、创业项目符合合肥市产业发展导向或带动大学生就业;

3、有完备的创业实施计划、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运作良好的创业团队;

4、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

5、创业项目有一定的商业价值、较为成熟的经营模式和较好的市场前景。

6、已在 2018—2020 年度申报过扶持资助的创业项目(包括淘汰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三)资助标准

创业项目扶持资助共分三个等级∶3 万元、5万元、10 万元,所需扶持经费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重点资助符合合肥市产业发展导向或带动大学生就业的创业项目。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

1、申报人为高校在校生的,向所在高校创业工作管理部门提交申报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各高校对申报项目采取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初审,审核签署意见汇总后,统一报送市人社部门.

2、申报人为毕业 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的,向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对申报项目采取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初审,审核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市人社部门。

3、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胶印成册)

1)《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申请表》;

2)申报人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提供在校证明或学生证)和就业创业证的复印件;

3)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创业项目计划书(纸质版、电子版);

5)吸纳 3人(含3人)以上就业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

(五)评审程序

1、部门预审。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召开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扶持资助评审前预备会,研究评审流程,随机抽取成立专家评审组,并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库中,随机抽取 1家第三方服务机构。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申报项目扶持资助进行企业真实性核查。

2、第三方机构核查。第三方机构将主要采取网络查询工商、税务等信息的真实性、登门核查等方式,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项目进行资料核实。

3、路演评审。第三方机构核查通过的扶持项目进入路演评审环节。评审采取专家会审与项目路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路演场地。 在我市的部分高校设立项目路演分会场,由高校作为承办单位,负责项目路演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2)项目分组。按照项目类型分别安排在路演分会场,项目法定代表人和团队成员,在评审会上进行项目路演和现场答辩。

3)评审专家。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团市委各推荐 6名专家,共 36个专家,成立评审专家团。通过随机排列的形式将专家团进行分组(每组 5名专家,其中1名为组长),分别安排在路演分会场进行项目评审。

4)路演形式。项目展示。项目团队按照抽签顺序参加路演,选手上场后对项目情况进行PPT演示介绍,由专家评委进行点评、打分。现场答辩。评审专家针对项目的商业模式、市场前景、运营计划等方面进行提问,选手答辩。此环节由参赛团队成员共同参加,可指派一人完成主要比赛内容,其余成员对内容作补充。评审专家根据选手表现和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路演成绩由项目展示、现场答辩的得分相加得出。现场公布创业团队的最后得分,按分数高低依次排列,初步确定创业项目扶持资助金额。路演邀请新媒体进行现场直播。

4、评委会审议。由市人社局牵头成立评委会,评委会主任由局领导担任,委员由各路演组选出的专家组长担任。路演评审结束后,评委会组织召开会议,对入围的项目进行审议,各路演组长分别汇报各组路演评审情况,经评审会研究,采取投票表决等形式,最终确定获得资助的创业项目和金额。

5、公示。项目评审结果报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市人社局官网向社会予以公示 5个工作曰。

6、资金拨付。公示结束后,根据文件规定,按创业项目评审情况按 3 万元、5万元、10 万元三个等次给予扶持资助,将资金拨付给创业项目企业银行账户。

7、绩效评价。将通过评审的项目纳入合肥市创业项目库,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项目执行情况和企业经营情况开展跟踪回访和绩效评价。对经营发展良好的项目予以重点推广推荐,对项目执行不利和经营情况不好的,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创业指导和服务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是扶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收集申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2、健全队伍,认真审核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各高校要指定办事机构,把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初审和汇总工作。

3、积极宣传,按时上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广泛征集、及时推荐、审核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并于 202110 31日前将经审核的创业项目资料纸质版、电子版和《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申报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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