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项目申报

关于淮北市组织做好2021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和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8-24  浏览次数:1195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和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财务函〔2021〕102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政策专人免费代理指导电话:19855109130,0551-65300586

一、县区受理:

项目单位对照各申报指南组织申报材料,向所在县区经信局和财政局提出申请。中央企业、省属企业项目向市经信局和财政局申报。

二、现场核查:

各县区除《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申报指南》第(十)(十四)(十五)(十七)(十八)(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类、《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申报指南》第(四)(二十)(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类、《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第(二)(三)(四)(六)(七)(十)(十一)(十二)类项目无需进行现场核查外,其余项目县区经信部门现场核查必须达100%,市经信局核查比例不低于50%。市县两级经信部门现场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指标要求等。

三、文件报送:

各县区经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对申报项目审核后,于9月1日前联合向市经信局和市财政局报送推荐文件一式两份。包括:县区经信局、有关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见各申报指南)、由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含项目现场核查情况)。同时请各县区将推荐文件扫描件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通过系统“上传申报文件”功能在线上传。

四、申报方式:

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各县区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项目申报,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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