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项目申报

关于开展蚌埠市市级科技保险补助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8-25  浏览次数:1314

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科资秘〔2021〕317号)和《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两个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蚌政〔2017〕70号)文件要求,现开展我市科技保险政策兑现工作。

项目代理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10892,QQ2885162378

下一篇:安徽省奖补政策

一、申报对象
蚌埠市区域内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
二、补助险种
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职业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专利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项目投资损失保险。
三、补助标准
对企业购买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和专利保险的,给予保费全额补助。若符合省政策支持的,省政策补助后,市级再按照企业实际支出保费的70%予以补齐。
对其他符合省政策的保险,市级按投保企业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补助,省再按投保企业2020年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补助。
单个企业当年度省补助额不足1万元的,不予补助。单个企业当年度省补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科技保险保费补助申报书;
2.承诺书
3.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的科技保险合同复印件(保单存续期需包含2020年,涉及人身保险的需附投保人员名单和职务);
4.支付科技保险费发票复印件;
5.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可以从省科技信息管理系统中下载打印,可以是草稿件。申报书和承诺书需要加盖企业公章。
五、申报时间及方式
企业需要在2021年8月31日下班前,将纸质材料装订后一式一份送交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逾期不予补交。
六、其他
申报省级科技保险补助的企业务必按照此文件的要求先申报市级科技保险补助。市科技局将在9月2日前将市级科技保险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并将公示文件上传至QQ群文件,申报省科技保险补助的企业将公示文件作为先行补助文件依据上传到省科技系统中才可以申报省级科技保险补助。其他关于省级科技保险补助的时间、材料等要求按照省文件要求予以执行,具体可参照市科技局网站相关通知:http://sti.bengbu.gov.cn/xwdt/tzgg/8995555.html。

Adodb 数据库操作失败Adodb 关闭数据库连接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