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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科学技术奖提名流程及申请条件方式

文字:[大][中][小] 2021-9-2  浏览次数:1172

宿州市省级科学技术奖提名流程是怎样的?申请条件要求包括哪些?以下小编将为大家具体介绍关于宿州市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主体事项,想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或者个人请仔细查看,提前做好准备!有问题的或者想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你在线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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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流程

(一)提名资格确认

专家提名的,提名前由责任提名专家通过本人电邮向我办提出申请,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和项目联系人。电邮及附件标题为“专家提名申请表——奖种——所有提名专家姓名”。

单位提名的,应符合“组织机构、相关部门”相应类型。首次开展提名工作的单位,需向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纸质盖章原件),提交至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安徽省科学技术厅606室。经审核同意后取得提名资格。

(二)提名需求申请

各提名单位应当坚持择优遴选、宁缺毋滥的提名原则,提名本学科、本行业、本地区、本部门的优秀项目。单位提名前,应向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提出提名项目(人选)需求,电邮及附件标题为“单位提名申请表——提名单位名称”。

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提名者,符合提名要求的,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向提名者发送提名号。被提名项目(人选)凭提名号进入省科技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正式填报提名材料。

(三)提名项目(人选)公示

提名单位应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同时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应责成项目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附件3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公示情况需在网络提名截止前上传到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系统。其中提名单位上传提名单位公示情况,提名专家上传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情况提交给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备查,无需上传。

 

宿州市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申请条件方式

(一)提名方式

按照《改革方案》要求,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即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提名省科学技术奖。

1.专家提名。本通知所称专家是指: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不含外籍院士);

(2)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的第一完成人;

(3)安徽省科学技术奖重大科技成就奖获得者。

(4)(含)以后获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项目的第一完成人(此类专家只提名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专家提名必须由2名专家联名提名,排序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提名专家每人每年度与他人联合提名省科技奖限1项,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与提名项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不超过1人。提名专家年龄不超过70岁,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

2.单位提名。由组织机构、相关部门提名的为单位提名,具体指:

(1)各市人民政府、省直管县人民政府;

(2)省直各厅局;

(3)高等院校、中央驻皖科研院所;

(4)经省科技厅认定的其他单位(组织)。

提名专家和提名单位统称提名者,承担提名、答辩、异议答复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提名要求

1.重大科技成就奖。每个提名者限提名1人。注重提名仍在一线工作的杰出科学技术专家。

2.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各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坚持优中选优。

3.技术合作奖。提名数量不限。注重提名学术水平高、国际影响大,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且长期友好的境外人员(组织)。

4.省科学技术奖不接受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等保密项目的提名。

 

宿州市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省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各提名单位(专家)按照要求,督促申报单位仔细阅读各类提名书填报说明和系统使用说明,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在线填写、提交提名项目。提名书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强化诚信承诺。多个单位(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数量应严格按照《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填报。完成单位名称以法人机构审批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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