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合肥高新区2021年度部分省级节能专项资金用于奖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9-3  浏览次数:1408

根据市发改委通知,为充分发挥省级节能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加大对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提升能源管理精细化水平,促进互联网与节能工作深度融合,现就我市2021年度部分省级节能专项资金用于奖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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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奖补对象

2020年3月20日(含)后自行投资建设的一级、二级、三级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于2021年10月31日(含)前通过省级验收的重点用能单位,纳入试点的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能耗在线监测项目的投资建设起始日期为2019年8月9日(含)。

二、申报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1,加盖公章);

2.项目建设合同(复印件);

3.项目发票和转账凭证(复印件,如因暂未全额开具发票或付款导致票据与合同/结算金额存在差异的,需根据合同和实际结算情况提交相关说明并加盖公章);

4.项目建设方案(需能体现项目的建设范围和内容,加盖公章);

5.项目验收结算材料(复印件);

6.项目真实性承诺(附件2,加盖公章);

7.其他必要证明材料。

三、奖补标准

单个项目的奖补金额,按可用专项资金占合格申报项目投资总额的比例进行奖补,并以0.01万元为单个项目奖补金额的最小单位,即:

单个项目奖补金额×单个项目投资额

四、几点要求

1.各有关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企业能耗在线监测项目建设,提升企业能源管理精细化水平。

2. 项目单位在2021年11月10日前提交项目相关材料(一式两份)至高新区经贸局1321办公室。逾期未申报的,视同自动放弃。

3.项目单位需对所申报项目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已经下达奖补经费的,全额追回奖补资金,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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