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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申请条件及申报时间

文字:[大][中][小] 2021-9-27  浏览次数:869

2021年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申请条件及申报时间细则整理,该项目目前正在申报当中,那么如果你有申报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的意向,并且符合申请条件的话,可以随时联系小编咨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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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为住所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法人企业;

(二)品牌管理机构、制度和档案健全,品牌管理专兼职人 员落实,积极协助政府部门保护和管理品牌; 生产经营的产品(商品) 或服务,消费者认同度较高;

(三) 近两年使用自主品牌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品牌商品近 两年的销售额、纳税额和利润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在省内或者省外 同行业位居前列,且成长性好;

(四)使用该品牌商品在省内或者省外同类商品中质量和售  后服务优良,并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的市场信誉;

(五)连续使用自主品牌三年以上,权属无争议;

(六) 注重环境和生态保护,低能耗、无污染,重视资源的 开发和利用,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 近两年,企业无重大环保违 法,未因使用该品牌商品质量安全问题而被行政处罚;

(七)企业已经被认定为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及已经被推介 为 “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者不在申报之列;

(八) 遵守社会公德,支持公益事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勇于承担社会责任,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牌美誉度和较为完 善的服务体系。

二、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申报时间组织实施

(一)申报工作采取自愿免费申请,逐级推介的方式进行, 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推介委员会统一受理申请。

(二)申请企业要按照《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推介办法》要求,认真填报《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推介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将申请表纸质版及有关材料依次装订成册连同申请企业简介( 电子版)一并报送当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清单详见附件。

(三)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协助组织开展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的培育、推介、申报工作,收集整理申报单位申报表和相关材料,于10月23日前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应用服务处,并提交 2 份申请企业汇总表。逾期不予受理。

三、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开展 2021 年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的培育、推介、申报工作。申请企业申请材料确保真实、完整, 保质按时上报,同时需指定申请工作联系人,具体负责申请有关 工作。对在推介等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行为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或通报有关部门和管理机构处理。在推介工作中遇 到相关问题,请及时与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推介委员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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