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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不变!第九届巢湖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时间延长

文字:[大][中][小] 2021-9-28  浏览次数:1079

通知显示,第九届巢湖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时间延长10月25号,对于巢湖市企业加大了奖补机会,第九批申报主要依据《关于印发巢湖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容,对认定成功的企业,给予每家获奖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同样第九届申报要求比较严格,巢湖市政府质量奖每年评审1次,每次获奖企业不超过3家。本届相同。


巢湖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对象要求为巢湖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质量、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企业。巢湖市政府质量奖政策问答:198 5510 8681


巢湖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

(一)在巢湖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纳税地为巢湖市,亩均税收及税收总额达到相关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进行生产经营等业务活动3年以上;

(二)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管理体系认证;

(三)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经营规模、实现税收、总资产贡献率等在上年度位居省、合肥市内同行业前列,最近3年未发生经营亏损;

(四)自主创新能力强,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企业文化突出,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效果明显,大力开展资源节约型、质量效益型、技术创新型企业建设;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六)获得市级以上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授予的相关质量荣誉;

(七)获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市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巢湖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及实证材料组成。

1.申报表:申报企业如实、完整填写《巢湖市政府质量奖企业申报表》;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000字;

3.自评报告: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50000字;

4.实证材料: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证明性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料,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企业认为还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等。具体清单见附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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