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其他市级科技项目通知

关于组织第六批宿州企业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2-2-16  浏览次数:934

根据省经信厅《关于组织第六批企业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的通知》要求,组织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请各县区、园区按要求摸排符合挂牌条件的优质企业,于2月16日下午下班前将拟挂牌企业名单报送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局。市经信局将根据企业申请情况组织推荐机构为企业提供挂牌推荐、辅导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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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第六批企业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的通知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省股交中心")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安徽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运营机构,是对接全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孵化器,正着力打造北交所"上市直通车"。为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和价值发现功能,重点支持一批发展速度快、创新能力强、运行质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做大做强,省股交中心设立了专为我省"专精特新"企业提供股权托管交易、融资等综合金融服务的"专精特新板"。根据《安徽省"专精特新板"建设工作方案》(皖经信中小融资函〔2017〕803)号,经研究,现就组织第六批企业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牌企业范围

获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的"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


二、企业挂牌条件

1.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制(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

2.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2021年度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无偷、漏税行为等;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021年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优先支持主导产品和技术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具备高成长性、有上市潜力的企业挂牌。


三、挂牌企业名额分配

各市摸排符合挂牌条件的优质企业,积极动员、推荐企业挂牌,挂牌企业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申报材料

1.安徽省"专精特新板"企业挂牌申请表(附件2)

2.2020年、2021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含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期间费用明细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五、企业挂牌程序

1.拟挂牌企业向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挂牌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核、汇总后,对拟挂牌企业提出的挂牌申请出具推荐意见。

2.拟挂牌企业自主选择经省股交中心推介的推荐机构(附件3),推荐机构为拟挂牌企业提供尽调、推荐、辅导等服务。

3.省股交中心受省经济和信息厅委托,负责挂牌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核,并组织评审、挂牌。

六、工作要求

请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认真组织拟挂牌企业与推荐商联系对接,做好本地区优质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推荐工作,于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推荐文件(各两份)统一报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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