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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淮北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直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监〔2022〕8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全面掌握2021年度淮北市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等政策支持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强化资金使用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政策专人代理免费指导电话: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二、评价对象
1、2021年淮北市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项目379个;
2、2021年淮北市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项目56个。
三、评价内容
严格对照淮北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直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监〔2022〕89号)文件要求开展评价,主要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四、工作时间安排
1、项目单位自评 项目承担单位登录淮北市经信局网站,下载相关表格,填报企业基本信息表,(基本信息表按项目填报,一个企业有多个项目的分别填报,并按附件3汇总表号编写)一式两份(一份PDF版盖章,一份Word版)电子版报送到市经信局。企业自评时间截止至4月6日。
2、现场抽查 4月11日--4月20日对部分项目开展现场评价。各企业分管副总、财务负责人、项目申报负责人全程参与,提供备查材料。
3、总结评价 5月份开展总结评价工作,并完成绩效评价报告。
五、工作要求
各县区经信局、市高新区经发局、新型煤化工基地经发局对企业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进行切实指导。各企业按照要求上报相关材料,确保绩效评价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