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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助企开门红加大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增长支持申请条件奖励及流程材料细则

文字:[大][中][小] 2022/5/17  浏览次数: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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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助企开门红若干政策加大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增长支持申请条件范围

适用于芜湖市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报数据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

 

芜湖市助企开门红若干政策加大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增长支持申请补贴要求及标准

1.限额以上商贸零售企业零售额2022年一季度同比增长30%以上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上半年累计同比增长30%以上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2.限额以上餐饮住宿企业营业收入2022年一季度同比增长30%以上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上半年累计同比增长30%以上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3.限额以上汽车流通企业营业收入2022年一季度同比增长30%以上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上半年累计同比增长30%以上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以上企业一季度同比增长30%以上,但二季度同比增长低于30%,即使上半年累计同比增长超30%,也不享受上半年奖励。上述政策不重复享受。

 

芜湖市助企开门红若干政策加大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增长支持申请补贴流程

1.组织申报。申请单位对照细则组织申报材料,向所在县市区商务部门、开发区商务部门申报。

2.县区审核。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本实施细则要求对奖补条件、限制性条件、资料准确性等开展审核。

3.系统比对。5月底、8月底前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分别将一季度、上半年涉企奖补资金信息录入财政涉企系统进行比对,防止企业重复申报现象发生。

4.县区兑付。6月10日前,9月10日前,经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财政部门审定后,由同级财政部门负责兑付(含市级承担资金)。

5.资金清算。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和财政部门9月底前向市商务局(运行科)和市财政局行文报送资金兑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及涉企比对情况说明,经市商务局审核无异议后,由市财政局根据市商务局审核情况办理清算。

 

芜湖市助企开门红若干政策加大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增长支持申请材料

(一)一季度奖励申报材料

1.芜湖市加大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增长支持一季度补贴申报表;

2.企业通过统计部门联网直报平台下载的2021年度1季度和2022年度1季度经营数据材料(需加盖统计部门公章);

3.企业承诺书。

上述材料均需申报企业加盖公章。

(二)上半年奖励申报材料

1.芜湖市加大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增长支持一季度补贴申报表;

2.企业通过统计部门联网直报平台下载的2021年度上半年和2022年度上半年经营数据材料(需加盖统计部门公章);

3.企业承诺书。

上述材料均需申报企业加盖公章。

 

附则

(一)本细则所涉及商贸企业应为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在芜湖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二)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区域内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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