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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促进就业五个方面20条补贴政策 房租减免、就业帮扶、技能培训

文字:[大][中][小] 2022/6/17  浏览次数:763

安庆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包含五个方面20条措施,具体的就业补贴政策安庆市朋友可从这里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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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大力度保市场主体保就业
1.全力助企纾困。 打好“降、缓、返、补”等政策组合拳, 加大援企稳岗政策宣传落实力度, 支持企业稳岗扩岗, 吸纳更多 劳动者就业。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 让企业便捷享受政策 红利。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 1%政策延续实施 1 年,执行 期限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 将失业保 险、工伤保险阶段性缓缴政策实施范围扩大至受疫情影响生产经 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 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 户, 缓缴期限不超过 1 年;将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费实施范围扩 大至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 生产经营困难的通用设备制 造业、 汽车制造业等行业, 缓缴实施期限为企业申请之月至 2022 年底。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 将大型企业的返还比 例由 30%提高到 50%,中小微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返还比例提高 至 90%。
2.强化用工服务。摸清各类用工主体特别是重点产业链供应 链“白名单”企业、民营企业招聘岗位和零工需求信息, 健全重 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 推动岗位信息市级归集、多点联动 发布, 动态更新并定期发布重点企业需求清单、灵活就业岗位清
单。鼓励通过“三公里就业圈”“掌上灵工市场”以及“送岗下 乡”“送岗进社区”活动等方式,向劳动者较集中的地区发布招 聘信息。因地制宜开展线下、线上各类招聘活动, 聚焦八大产业 链重点企业、重点园区以及重点群体, 举办小规模、定制化招聘 会, 推进企业与劳动者精准对接。加强企业用工指导, 帮助企业 了解市场供需状况, 科学设置岗位, 制定招聘计划, 构建和谐劳 动关系, 增强用工稳定性。对企业开展“共享用工”稳定职工队 伍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调剂就业职工人数给予一定补贴。
3.规范裁员行为。 指导和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用工, 切实履行 用工主体责任和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的社会责任。 支持 企业与职工集体协商, 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 岗培训等措施,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保持劳动关系稳定。在采 取种种补救措施后, 仍需裁员的, 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 件和程序实施裁员。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 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 政部门报告, 可以裁减人员。 依法对新冠肺炎患者、 病原携带者、 疑似病人、 密切接触者等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 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 企业不得因此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或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4.落实房租减免。 人社部门支持建设的各类创业载体(返乡 农民工创业园、青年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 要对入驻的各类创 业主体减免房租(2 月免收, 3 月、4 月减半),其中创业载体为
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免收 2022 年 3 个月(2 月、3 月、4 月)房屋租金,转租、分租的,免收 房屋租金须落实到最终承租人。要优化减免手续, 推行“免申即 享”,已收取租金的可以抵扣后续未缴房租或直接退还。
二、多措并举稳重点群体稳就业
5.稳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企 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 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 按 照 1000 元/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并按照 3000 元/ 人标准给予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对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 生或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签订 12 个月以上劳动合同, 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加大就业见习岗位开发力度, 促进更 多高校毕业生留宜服务市场主体,在募集青年见习岗位 4800 个 的基础上,开发 2800 个短期就业见习岗位,安排未就业高校毕 业生开展 3—6 个月就业见习、参与疫情防控等服务,全市机关 事业单位等政策性岗位招录(招聘)计划不低于 2200 个。实施 “菁英学子, 才聚安庆”计划, 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 制就业帮扶,大力引导高校毕业生本地就业。
6.加大农村劳动力就业帮扶。 扎实推进“两强一增”工作, 实施农村居民本地就业“121”计划,为有需要的农民工免费提 供 1 次职业指导、3 个适合的岗位信息、1 个培训项目,开展农 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1.9 万人次以上,新增农民工本地转移就业 1.35 万人。本年度对成功介绍自上海等地返乡就业的人力资源
机构给予 300 元/人职介补贴,对自上海等地返乡被本地企业吸 纳的技能技术人才由当地财政给予企业 1000 元/人一次性吸纳 就业补助,对吸纳脱贫劳动者就业的按照现行就业帮扶政策执 行。强化兜底安置, 大力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人口就业, 确保总体规模基本保持稳定,确保脱贫人口务工就业不少于 33 万人,保持就业帮扶车间数量及带动脱贫人口就业人数总体稳 定。
7.加强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安置。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标准,将登记失业 3 个月以上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大龄就业困难人 员, 登记失业 6 个月以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失业人员、失 地失林人员、残疾人、高校毕业生, 以及登记失业 9 个月以上长 期失业人员纳入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范围, 实施分级分类援助。开 发公益性岗位不低于 2500 个,托底安置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 就业的困难人员。在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开发疫情防 控员、社区管理员、安全信息员等临时性专项岗位 2500 个以上, 安置有就业意愿的因疫等原因失业人员, 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时 间,由各地财政资金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8.支持灵活就业、新业态就业。 加大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政策宣传力度、发放频次和政策覆盖面, 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 人员、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时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 贴。支持和规范新业态发展, 保障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开展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专项行动, 指导和督促平台企业规范
用工, 着力优化劳动者从业环境, 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增收。支持 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运营管理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 对运营管理 规范、成效突出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 20— 30 万元一次性补 助。
9.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深化失业保险待遇“畅通领、安 全办”专项行动, 全面推行一网通办、全市同办, 确保失业人员 按时、足额领取失业保险金等待遇。 将失业补助金政策实施期限 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对象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 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依规履行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义务 1 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符合相关条件 的, 可自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日 期为准)起 1 年内, 向失业保险参保地或失业保险金申领地申领 1000-2000 元的技能提升补贴, 每人每自然年度享受技能提升补 贴不超过 3 次。根据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及时兑现价格临时补贴。
三、扩大技能培训助推就业
10.支持企业开展岗位技能培训。 对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 前技能培训的,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照 800 元/人的标准给予 企业培训补贴。补贴培训对象为与企业(含民办非企业法人、个 体工商户)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新录用职工, 同一家企业内 同一名职工享受 1 次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 对企业开展 高级工以上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 根据培训合格取得等级证书人
数,按照高级工 2000 元/人、技师 3500 元/人、高级技师 5000 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同一家企业内同一名职工享受 1 次岗位技能提升补贴。鼓励企业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 的校企合作模式共同培养新型学徒, 按照中级工学徒每人每年补 贴 4000 元、高级工学徒每人每年补贴 5000 元、技师学徒每人每 年补贴 6000 元标准给予补贴。
11.推进重点群体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采取“先缴后补、直 补个人”的补贴方式, 对 16-65 周岁且不具有按月领取城镇职工 养老保险待遇的脱贫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对象)、退捕渔民、农 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和 毕业 2 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 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开展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 鼓励为参训学员制 发“职业培训券”,承训机构凭券结算培训补贴,按照省、市级 2022 版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给予 500-2400 元的培训补贴。
12.搭建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平台。 支持培训效果显着、人才 队伍建设突出的企业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 开展技术创新、技能 攻关和技艺传承等活动。对认定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经费补助,对直接获批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 作室的, 除国家、省补助外, 分别再给予 20 万元、10 万元一次 性配套补助。每两年开展一次高技能人才评选, 对“安庆杰出工 匠”获得者给予每人 2 万元奖励。
四、激发创业活力带动就业
13.支持返乡人员创新创业。对毕业 2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退役 2 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 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 6 个月以上的, 由就业 补助资金给予 5000 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开展“皖厨”美食名品 连锁店龙头企业和“皖厨”创业街区建设, 对遴选认定的皖厨美 食名品连锁店龙头企业, 根据龙头企业新加盟店个数, 按每新增 1 个给予 5000 元创业就业补贴,每个龙头企业补贴累计最高不 超过 50 万元。对遴选认定的皖厨创业街区,根据在创业街区初 创企业数,在 3 年期内,每户每年给予 5000 元孵化基地补贴。 上述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14.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优化简便 流程, 积极推广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 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市场 主体复工复产和创业就业,2022 年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6.5 亿元以上。联合金融机构针对履行社会责任好的中小微企业创新 推出“稳岗贷”金融产品,2022 年“稳岗贷”贷款发放量将不 低于 3 亿元。对吸纳就业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优质中小 微企业下调贷款年化利率最低可至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减去 40 个基点,贷款额度最高可享受 1000 万元。
15.强化创业指导服务。 加大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推进 力度, 2022 年实现高质量创业培训量不低于 4500 人次, 按照培 训的课程项目给予培训机构 1000-1300 元/人的创业培训补贴。
优化创业服务云平台管理, 提高市级电子创业券使用量, 兑现发 放市级电子创业券 200 万元。开展市级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建设 和认定工作, 争创省级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 为更多人群提供就 业创业指导。
16.营造良好创业环境。 深入开展创业安庆行动,构建创业 政策体系, 优化创业生态, 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扎实开展创业 大赛、创业特训营等多元化创业活动,办好第五届安庆市创业大 赛。加强创业典型宣传,开展优秀创业项目和“返乡创业之星” 评选,并兑现奖励资金。
五、加强和改进就业服务
17.创新服务供给模式。 高标准推进就业促进行动, 打造“三 公里”充分就业社区, 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及其他有就 业意愿的社区居民“家门口”就近就业, 推动更加充分就业。对 达到省级、市级、县级“三公里”充分就业示范社区标准, 由就 业补助资金分别给予社区 10000 元、8000 元、6000 元的一次性 补贴,力争 2022 年 40%以上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 标准。拓展“互联网+用工服务”,依托安庆公共招聘网等网络平 台,推进实现缺工企业岗位需求“一点发布、全市共享”、劳动 者就业需求“一点填写、精准送岗”。
18.提升就业服务能力。 积极组织职业指导进校园、进社区 等, 指导青年群体、就业困难人员等合理设定就业预期, 树立正 确的就业观。常态化开展“四进一促”稳就业活动, 组织实施公
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 举办“2+N”特色招聘会。面向重点群体、 用人单位、园区、高校等分类宣传就业政策及服务信息, 让公共 就业服务“触手可及”,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19.加强就业形势监测。充分运用就失业登记及重点园区(企 业) 用工动态监测系统, 动态监测企业用工需求、农村劳动力转 移就业等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就业形势,备足政策“工具箱”, 强化就业领域风险防控, 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密切关注受 疫情影响从沪苏浙等地返乡农民工情况, 常态化开展返乡人员摸 排登记工作, 针对性提供就业帮扶, 及时兑现就业扶持政策, 促 进返乡人员就地就近就业。
20.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大力宣传稳就业政策措施,及时公 布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和网上申领渠道, 提升企业和群众政策知晓 度。选树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典型经验、典型人物, 弘扬“劳动最 光荣、奋斗最幸福”的时代风尚, 努力营造崇尚劳动、积极就业 的社会氛围。建立健全就业领域舆情监测和处置机制, 加强舆论 引导,及时了解和回应社会关切。
实施期间, 国家或省相关政策另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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