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项目申报

关于开展六安市第六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2/7/21  浏览次数:679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及人才强国战略,实施创业安徽行动,推进我市党建引领鸿雁回归就业创业工程,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进乡村振兴为核心价值和重点评价指标,大力营造全社会鼓励支持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六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现通知如下:

项目咨询热线:19855107810(微信同号),0551-65300113

一、评选名额

本次活动拟评选出六安市第六届创业之星20名。

二、评选条件

1.参评企业或实体须在六安市注册登记,参评候选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体主要负责人(非法定代表人参评须提交公司章程);参评企业或实体实缴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本不作评选条件要求);参评企业或实体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初中或高中未继续升学的毕业生、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等群体就业达10人以上(企业以缴纳社会保险人数为准;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吸纳当地村民就近就业人数为准);参评企业或实体稳定经营1年以上5年以下(起算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

2.参评企业或实体带动就业成效显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创业经历有代表性,在自主创业者中有较强的引领作用,得到政府、社会和群众公认,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积极参与各类公益事业活动、创新创业活动,并取得相关荣誉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当选。

3.参评企业或实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企业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社会保险不作评选条件要求),无拖欠工资现象。

本次评选活动对于存在以下事项和行为的候选人采取一票否决:存在有偷、逃、骗、抗税或逃废银行债务、损害消费者权益等不良记录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社会治安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查证属实的。

已在前五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中获得六安创业之星称号的,不得参与本次评选活动。

三、评选步骤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宣传发动、报名推荐、评审公示、表彰奖励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2022年7月15日-10月30日)。印发《关于开展六安市第六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并在皖西日报、交通广播、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活动消息,对六安市第六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进行全方位宣传发动。

(二)报名推荐(2022年11月1日-11月30日)。各县、区及市开发区推荐不少于5名创业之星候选人;各主办单位亦可向组委会推荐;同时组委会接受个人自荐。报名推荐时间2022年11月30日17时截止。

(三)评审公示(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组委会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依据评选条件,对所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推荐要求的候选人选提交活动组委会;对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人选取消其参选资格。活动组委会拟从推荐人选中初评遴选出20名创业之星正式候选人,在皖西日报、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20名候选人进行公示。

(四)表彰奖励(时间另行通知)。举行仪式颁奖,颁发第六届六安创业之星荣誉奖牌并给予1万元奖励。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可优先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优先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优先选聘为创业培训后续服务专家志愿团成员,优先推荐为六安市五一劳动奖章六安市巾帼建功标兵六安市青年岗位能手候选人。经本人申请,优先发放创业担保贴息贷款。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扩大宣传。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及市开发区、示范园区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积极宣传发动,广泛征集,扩大活动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

(二)客观公正,积极推荐。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所有推荐的候选人需在相应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民主监督。

(三)严格把关,规范运作。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及市开发区、示范园区要按照方案规定的评选条件、时间、人数和要求进行推荐,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严格把关,必要时要进行实地调研考察,确保信息真实。

 

Adodb 数据库操作失败Adodb 关闭数据库连接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