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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2022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两强一增”行动)认证农产品管理资金实施方案

文字:[大][中][小] 2022/8/12  浏览次数:810

根据《宿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2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两强一增”行动)资金的通知》(宿财农〔2022〕59号)文件精神,灵璧县2022年省财政安排6万元用于全县认证农产品管理工作。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灵璧县2022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两强一增”行动)认证农产品管理资金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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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内容
支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申报“两品一标”产品认证(含绿色食品续展)。
二、实施条件
2022年度,按期续展的绿色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2022年度新申报“两品一标”认证并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追溯体系的生产经营主体。
三、实施方法
1、主体申报。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报补助,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奖补标准。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每家主体每续展一个绿色食品,补助5500元,同一申报主体每增加1个续展产品补助增加1500元,最高补助7000元。每家主体新认证一个绿色食品并获证,补助2万元。
3.其他相关要求。
(1)每个项目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补助;
(2)受补助资金总量限制,按照先获证先补助的原则,完成补助总金额6万元本项目即实施结束。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成立相应工作小组, 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确保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扎 实开展。
二是严格纪律,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申报审核,严禁违规 操作。
三是加强引导,增强产品认证单位对农业品牌建设的认 识,提高农产品认证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农业标准化。
四是专款专用,定向使用。该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存在上述问题以及存在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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