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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区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资金认定条件及申报材料内容盘点

文字:[大][中][小] 2020-9-29  浏览次数:1162

关于合肥高新区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资金申报时间在什么时候?申报条件是怎样的?认定材料内容有哪些?下面小编将为你详细盘点。

合肥市高新区政策咨询:0551-65300586 / 15855199550

一、支持范围和方式

平台资金的支持范围包括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运维、品牌建设推广、产业规划和政策研究等方面。

(一)支持范围

1.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运维。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运维,公共服务平台是指基于信息技术或互联网技术,为合肥市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服务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信息安全及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为我市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共性技术支撑、云服务、检验检测、统计监测、信息共享、知识产权等公共服务。

2.品牌建设推广。支持合肥市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在境内外举办的服务外包展会等活动。

3.产业规划和政策研究。包括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产业规划研究、政策研究、课题研究等。

(二)支持方式

1.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运维、品牌建设推广按照项目建成后按事后奖补的方式进行支持。

2.产业规划和政策研究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按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支持。

二、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按不高于其实际投入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费用包括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和软件购置或开发费(仅指外购,不包括自行开发)、专利使用费、软件许可使用费等相关费用。

(二)公共服务平台运维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公共服务平台,按不超过其实际运维费用的5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已建成的公共服务平台(指申报期之前已建成运营)服务业务类型拓展和提高服务能力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纳入公共服务平台运维费用补助范围。

公共服务平台运维费用包括平台运行中直接相关的云资源租赁、网络租赁、设备租用、系统维护、设备维修、软硬件升级(含购置,不包括自行开发)等费用。

(三)品牌建设推广。对参加境内外举办的服务外包展会,按展位费和2名参展人员往返机票费或高铁车票费的7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在申报期内的总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及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管理机构、中介组织和其他机构,其中,申请事后奖补项目的企业或机构还应当在合肥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

2.近五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3.依法从事服务外包相关业务或有服务外包业务背景。

4.申报项目具有独立和明确的项目建设主体,产权明晰。

(二)申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运维的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所申报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已在申报期内建成并投入运营(申请机构为首次新建平台,原已建有公共服务平台的,只能申报运维费用支持)。

2.公共服务平台应拥有良好的运营模式,完善的平台服务制度,拥有相应的工作场所及软硬件设施及对外提供服务的专业人才队伍。

3申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费用支持的应为首次申报,服务我市服务外包企业的数量应不少于5家。

4.申报公共服务平台运维费用支持的,申报期内服务的我市服务外包企业数量应不少于10家。

5.公共服务平台服务的外包企业已在商务部“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业务应用”中登记注册。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费用支持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合肥市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相应专业资质的证明文件。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复印件。

4.申请报告,内容包括:(1)申请支持的具体项目及金额;(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建设的技术方案、运营方案、预期达到的效果等内容);(3)项目实施报告(包括项目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背景、总投资及项目投资清单、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项目建设运营情况等内容);(4)申报期内服务我市服务外包企业情况表(附件2)(附相关合同、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

(5)申报企业申报期内在商务部业务系统核准的执行额数据截图;(6)对于所申报项目和提供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附件3);(7)信用自查情况截图(包括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申请报告需经法人签字、加盖公章(以上内容请按顺序逐项装订)。

5.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原件1份),内容包括:项目总投资(含项目投资清单);申报期间内平台建设实际投入的费用(含项目实际发生费用支出清单(附件4),费用支出的相关合同或协议、发票、支付凭证(银行结算单等)、记账凭证等复印件,其中,合同或协议、发票、支付凭证、记账凭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请按照费用支出清单中序号排列,并在材料上注明序号)。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申报公共服务平台运维费用支持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合肥市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相应专业资质的证明文件。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复印件。

4.申请报告,内容包括:(1)申请支持的具体项目及金额;(2)申报单位基本情况;(3)平台运营情况;(4)平台申报期间内服务我市服务外包企业情况表(附件2)(附相关合同、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5)申报企业申报期内在商务部业务系统核准的执行额数据截图;(6)对于所申报项目和提供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附件3);(7)信用自查情况截图(包括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申请报告需经法人签字、加盖公章(以上内容请按顺序逐项装订)。

5.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内容应包括:在申报期间内,平台日常运维费用支出、服务业务类型拓展和提高服务能力所需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费用支出等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含项目实际发生费用清单(附件4)及发票、合同(协议)、付款凭证、记账凭证等的复印件,其中,合同或协议、发票、支付凭证、记账凭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请按照费用支出清单中序号排列,并在材料上注明序号)。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申报品牌建设推广项目费用支持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合肥市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相应专业资质的证明文件。

3.申请报告,内容包括:(1)申请支持的具体项目及金额;(2)申报单位基本情况;(3)参加活动的主要情况;(4)对于所申报项目和提供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附件3)。申请报告需经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4.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内容应包括:活动实际投入的费用(含项目实际发生费用支出清单(附件4),费用支出的相关合同或协议、发票、支付凭证(银行结算单等)、记账凭证等复印件,其中,合同或协议、发票、支付凭证、记账凭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请按照费用明细表中序号排列,并在材料上注明序号)。

5.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活动主办方等印发的参会参展通知或参展邀请函、参展合同等正式文件,现场图片、相关出境人员的护照、签证、机票或高铁车票等证明材料。

6.外文材料需附中文翻译件,翻译件须与原件内容一致。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申报、审核程序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运维、品牌建设推广项目申报审核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一)项目初审。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0年10月13日前将申报主体的信用查询情况(信用中国、安徽、合肥附后)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5),同申报材料(胶印成册、一式七份)报送至高新区经贸局1321室。

(二)申报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各类票据(复印件)要清晰完整,凡模糊不清的不予认定支持。

(三)项目实施时间及费用发生时间均在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品牌建设推广项目费用以展会举行时间为准)。

(四)各申报单位应如实申报,对弄虚作假的,按照《合肥市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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