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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首台套创新产品示范应用,创新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系统应用项目申报补助

文字:[大][中][小] 2020-10-10  浏览次数:1317

申报条件:
研发产品(在广电、通信、新闻出版、汽车、家电、智慧小区、机关办公等领域)应为国内首创或填补国内空白,在国内属首台、首款、首套的创新产品。

申报材料:
(1)部省共同推进安徽语音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部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度推广应用计划的文件;
(2)由所在地第三方服务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检测证书或报告;
(3)由所在地第三方服务机构出具产品技术查新报告,以及产品技术发明、实用新型等专利证书。

申报补助:
按照推广应用计划产品销售总额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500万元。

申报材料:
1. 市经信委(主管部门)推荐上报文件;
2. 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 
3. 企业入驻“中国声谷”有关协议或证明材料;
4. 项目列入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有关文件(称号类奖励项目可不提供);
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6. 企业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
7. 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称号类奖励项目可不填报);
8. 申报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二)限制性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享受资金奖补:
1. 按照工信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未按时上报月报和年报数据的企业;
2. 自2016年以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违法等问题的单位;
3. 自2016年以来,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单位; 
4. 不符合“中国声谷”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和项目。
(三)资金奖补要求
单个企业可叠加享受除项目奖补外的多个称号类奖补,单个企业的同一个项目只可享受一种奖补方式,单个企业年度可获奖补最高不超过1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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