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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经开区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需要哪些材料?认定条件请详知

文字:[大][中][小] 2020-10-21  浏览次数:1195

近日,经开区开展2020年度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你知道需要哪些申报材料吗?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认定条件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
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专线:0551-65310892,15855157003(微信同步)
申报时间:
2020年10月31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壹份,加盖公章)报送至经开区科技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表》电子版请发至邮箱605559086@qq.com。
经开区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条件:
(一)以孵化与培育处于初创阶段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及转化高新技术成果为宗旨,在开发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
(二)孵化器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孵化器专职工作人员)占机构总人数 80% 以上;
(三)具有较为完善的培育孵化企业的管理制度和服务功能,有明确的企业入孵条件、毕业标准和退出机制,可为科技创业人员和在孵企业提供商务、信息、咨询、培训、市场、投融资、技术开发与合作交流等服务,实际运营时间6个月以上;
(四)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专业孵化器在1000平方米以上),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含公共服务场地)占70%以上,在孵企业数15家以上(专业孵化器8家以上);大企业自建孵化器根据入驻企业情况,在孵企业数至少3家(含)以上;
(五)孵化器中的在孵企业应有20%以上申请知识产权;
(六)孵化器拥有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或与金融机构以及创投机构、担保公司等建立密切联系,扶持在孵企业的发展;
(七)专业孵化器应有明确的专业发展方向,并建有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拥有专业化的技术咨询能力和管理能力。
经开区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
(一)区级孵化器认定申报书;
(二)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个人材料(身份证或有效护照,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法人代表证书等);
(四)孵化场地证明材料(采取租赁、合作等方式形成的企业孵化场地,需提供产权方产权证明和相关协议文件);
(五)孵化器各类管理制度及上年度财务报表;
(六)在孵企业、毕业企业名录及证明材料;
(七)企业孵化资金证明材料和上年度使用说明;
(八)近两年成功孵化案例介绍(1-2个);

(九)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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