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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奖补政策及认定条件规则解析

文字:[大][中][小] 2020-10-22  浏览次数:1311

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什么项目?企业申报有哪些好处?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会有择优奖补,心动的朋友可以来学习了解一下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条件有哪些以及哪些企业是不可以申报该项目的。

 

宿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政策咨询:0551-65300128,15855137731微信同号

 

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奖补

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优先支持其争取省及国家相关政策。

对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微企业,省财政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根据综合评价情况,择优给予财政资金奖补。

 

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条件

1、企业注册时间须在201911日之前。

2、企业2019年度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上(以会计师事务所鉴定盖章后的会计报表中的营业收入为准)。

3、实际缴纳入库税金在10万元(含)以上(由市经信局统一向市税务局函询并以税务局反馈的实缴税金为准)。

4、已获得20132018年度“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称号的不可再次申报,已获得省“专精特新企业”称号的不可申报。

5、招商引资企业主营产品落户铜陵前已获得的相关荣誉视同有效。

6、专项指标得分项同一项目称号以最高级别计分。

 

想要申报认定的企业需要注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一)已获省级或者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

(二)近两年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三)有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四)有其他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

(五)在申请或评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六)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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