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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铜陵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条件程序及申报材料政策指南

文字:[大][中][小] 2020-10-28  浏览次数:1157

铜陵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时间:
2020年11月20日(9: 00-17: 00 )由县(区)科技(或申 报单位)主管部门集中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铜陵市铜官区湖 东路666号)综合大厅51号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政策代理咨询热线:0551-65310892,15855157003(微信同步)
铜陵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条件:
在铜陵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满 2年(2018年9月30日前注册)以上,具备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 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均可申报,申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直接从事研发人员数不少于 6人,占固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
2、2019 年度或 2020 年 1-9 月份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 2000 万元,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
3、用于平台研发的场地总面积不少于 300 平方米,研发仪器设备总价值不低于 200 万元。
4、联合组建的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必须附有联合组建协议书,明确责任主体,以及各个依托单位在研发平台组 建与运行中的权利和义务。
铜陵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程序: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可向所在辖区科技(或申报单位) 主管部门申报;
2、县(区)科技(或申报单位)主管部门指导申报单位编 写、审核申报材料,并签署推荐意见;
3、县(区)科技(或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受理后,集中报 送至我局窗口,不接收申报单位直接报送。
铜陵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如实填写《铜陵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 心)申报书》(见附件)基本信息表,并按照要求编制《铜陵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
2、 研发平台名称要规范。重点实验室命名统一为“铜陵市+ 核心研发方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命名统一为“铜 陵市+核心研发方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3、 同一申报单位在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重点实验室或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不可同时申报;

4、 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格式打印,装订成册(纸质封面, 简单胶装),—式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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