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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2020年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条件材料及申报程序介绍

文字:[大][中][小] 2020-11-2  浏览次数:1101

一、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按照省厅通知要求(见附件1),认真落实属地责任,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18年9月30日之前,且报送上年度真实完整统计数据)、众创空间(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19年3月31日之前)进行申报,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认真做好申报指导、材料审核、信用查询和推荐上报工作,同时请加大专业孵化器的申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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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年度认定(备案)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各申报机构应按要求注册登录安徽省创业孵化载体信息管理平台(http://220.180.238.191:8601/imp,系统将于10月30日开放填报),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在孵企业、创业团队注册为新企业等相关信息统计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上传相应附件材料。
三、各申报机构在线填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书,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于11月13日(星期五)前报送至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
四、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于11月16日(星期一)前,将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推荐材料(纸质原件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政务中心B座614室),同时将扫描盖章文件pdf版和word版发至qycx@hfkczx.com。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见附件1)、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见附件2)、省级众创空间申报书(见附件3)、评审专家信息表(见附件4)等。
五、5. 各申报机构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各县区科技局存在把关不严等未履职尽责的,将视情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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