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安徽省创新型产业集群评价推荐工作,主要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集群建设单位,按“一区一主导产业集群”的原则建设创新型产业集群。更多安徽省创新型产业集群评价对象及申报材料相关内容请看下文的介绍
安徽省创新型产业集群评价申报代理咨询:15855157003(可微信)专人指导
安徽省创新型产业集群评价对象:
1、集群是指产业链相关联企业、研发机构和服务机构在特定区域集聚,通过分工合作和协同创新,形成的具有跨行业跨区域带动作用和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组织形态。
2、集群布局以高新区为区域重点,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产业重点。集群产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是省级政府确立的重点方向或建设目标;是所在高新区以“一区一主导产业”为原则规划的主导产业,并应具备良好发展基础,拥有领先核心技术、广阔市场前景和独特品牌影响。
3、集群产业链中的企业、研发机构和服务机构应形成协同创新机制和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机制,形成知识生产、分享、保护与运用的有效机制。
4、集群应有专业化服务平台机构,能够配合集群所在地政府或高新区,承担集群运行、统计、监测、协调等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5、集群名称规范为“集群所在地行政区划名(或集群所在高新区名)+集群产业分类名+创新型产业集群”。其中“集群产业分类名”一般应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表(国家统计局,2018)的第三层或第二层分类名。
安徽省创新型产业集群评价申报材料:
1、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函
2、创新型产业集群评价申请表
3、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21-2023)提纲
安徽省创新型产业集群评价申报代理咨询:0551-65310892,QQ:2885162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