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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阜阳市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程序及材料说明

文字:[大][中][小] 2021-4-2  浏览次数:1082

阜阳市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程序及申报材料的具体细节是怎样的呢?小编为你送上详实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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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类别:
1、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省认定的高成长型小微企业(应符合《安徽省高成长型小微企业评价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规定条件);
3、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应符合《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遴选办法》规定条件);
4、级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5、支持省级政策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建设;
6、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融资发展;
7、级和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8、新进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企业(新进入全国工商联发布的年度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在我省注册登记且总部设在我省的制造业企业)
阜阳市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程序及要求:
1、材料提交
项目单位对照《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组织申报材料,向所在市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现场核查
市级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统筹做好项目现场核查,除《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第(三)、(七)、(十一)类项目无需进行现场核查外,其余项目县级现场核查必须达100%,市级核查比例不得低于50%。
3、网上申报
项目单位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 “企业云”服务平台系统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县级相关主管部门初审、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复审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阜阳市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代理咨询:0551-65310892,QQ:2885162378 
阜阳市2021年可申报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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