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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级智能制造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范围为基地范围内扩建、技术改造和投产的智能制造相关产业项目。申报单位需于4月26日前,将加盖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扫描件各一份报送至高新区经济与科技局608办公室。 具体的申报条件及资金总额如下:
宿州市级智能制造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代理免费咨询电话:15855157003(微信同号)
宿州市级智能制造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条件:
(一)参照《宿州市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奖励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条件和材料》(见附件1)准备申报材料,经济与科技局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审核;
(二)已获批的依靠固定资产投资争取到市级财政奖补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
宿州市级智能制造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专项资金总额为:
根据《宿州市发展改革委 宿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奖励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宿发改产业〔2020〕34号),宿州市高新区智能制造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在2019年度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考评中由试验基地转为正式基地,获市级资金支持安排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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