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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 广应用若干政策》(皖政〔2017〕110号,以下简称《政策》), 根据《安徽省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 政策申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三重一创办〔2021〕12 号)要求,现开展2021年度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 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有关事项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政策代理指导热线:0551-65307621,QQ:2885060173
一、申报类别
1. 支持研发创新
2. 支持招大引强
二、具体要求
1.项目实行属地监管,项目获批后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县(市)区发改委(经贸局)、财政局与项目单位分别签订实施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落实监管责任,督促项目实施进度,严格按照要求拨付资金,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请分别对照《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 用政策相关事项申报细则》(部分)(附件1)组织申报。 已获得省市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支持研发创新由区经贸局,财政局联合组织申报,支持招大引强,由区经贸局组织申报。6月15日前报送正式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文件和纸质文件电子档(一式三份),报送高新区经贸局1325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