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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复审开始了,项目申报时间截止9月24日,那么如果在此期间,你对于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复审有需求或者疑问,不妨联系卧涛科技小编咨询交流一下,卧涛科技,专注企业服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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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时间流程
1. 本年度认定(备案)及复审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各申报机构应按要求注册登录安徽省创业孵化载体信息管理平台,申请认定(备案)的孵化载体进入“认定备案”模块,申请复审的孵化载体进入“复审”模块,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在孵企业、创业团队注册为新企业等相关信息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上传相应附件材料。
2. 各申报单位在线填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书(包括首次申请或复审),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所在市科技局,具体报送时间以各市科技局要求为准。
3. 各市科技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且报送上年度真实完整统计数据)、众创空间(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20年1月31日之前)进行认定(备案)及复审,并认真做好申报指导、信用核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实地核查、对外公示和推荐上报等工作。
4. 各市科技局9月3日(星期五)前,报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推荐材料,9月24日(星期五)前,报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复审推荐材料。推荐材料(纸质原件一份)报送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2号厅36号窗口,邮编 230001),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推荐材料包括: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见附件1)、省级众创空间申报书(见附件2)、推荐表(见附件3)、评审专家信息表(见附件4)等。
5. 各申报机构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各市科技局存在把关不严等未履职尽责的,将视情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等。
6. 本次孵化载体的复审范围为2018年(不含)前评审认定(备案)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众创空间,复审条件按照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皖科区〔2020〕21号)执行。2021年省级孵化载体复审名单详见附件5。
二、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奖励
1、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依据绩效情况,省从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中分别给予100 万元、50 万元一次性奖励。
2、推进20 亿元的省级种子投资基金投资,重点对接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和众创空间项目,培育种子期、初创期前端企业。省级种子投资基金投资失败容忍度按照50% 执行。
3、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按投资额的70%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自2019 年1 月1 日至2021 年12 月31 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4、推动省级(含)以上产业园区加快实现5G 信号高质量覆盖。鼓励有条件的产业园区、行业龙头企业建设5G 产业园。对于5G 产业规模1 亿元以上、年增长30% 以上的园区,根据其规模、增速、投资强度及经济贡献等因素由园区所在地政府给予相应奖补。鼓励有条件的产业园区或龙头企业建设5G 类孵化培育平台,依据入驻企业、创业团队、孵化毕业企业、融资等情况,对基于5G 的国家级、省级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分别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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