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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新!安徽省知识产权专项奖励补助申报时间和条件指南

文字:[大][中][小] 2021-9-27  浏览次数:1750

本次知识产权专项奖补是对安徽省所有市开展申报!主要包括专利权诉讼费和专利质押贷款融资补助,中国专利奖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对于安徽省各市企业,要重点把控,首先注意时间分为申报和推荐,申报时间截止十月十五日前,市推荐截止十月二十日。安徽省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申报每一项申报条件和材料以及奖补资金都有所不同。安徽省知识产权奖补各市可咨询:198 5510 8681下面分类一一说明:

一、安徽省涉外专利维权补助和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

安徽省涉外专利维权补助

(一)申报单位

涉外专利维权纠纷中,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或常驻的一方当事人(以下统称本省当事人,不含外资和外资控股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专利维权纠纷的一方当事人为外国自然人或法人。

2、申报涉外专利维权补助应当为上一年度内结案的案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行政处理程序已终结并获得胜诉;司法诉讼程序已终结并获得胜诉;专利无效程序已终结并获得胜诉。


(三)补助内容

1、涉外专利维权补助的费用为本省当事人应对专利侵权纠纷、专利无效纠纷等产生的诉讼费用。

2、涉外专利维权发生的费用,省、市(县)各按2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维权费用补助,省财政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涉外专利维权补助申报书;

2、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身份证明、专利权属证明、行政处理决定或司法文书、费用凭证等)。

3、市(县)先行补助资金到账单或市(县)下达的补助项目文件(明示补助具体额度)扫描件。


(五)有关要求

1、涉外专利维权补助遵循自愿申报、分级补助、公开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

2、各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申报的涉外维权补助项目进行初审。


安徽省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

(一)申报单位

在我省境内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含外资和外资控股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企业以专利权质押方式融资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

2、专利权质押合同已依法办理过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内专利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无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企业与银行签订贷款的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在2020年度按期还本付息,不存在违约行为。


(三)补助内容

对企业以专利权质押方式融资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一次性按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总额给予50%的补助,补助最高达2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申报书;

2、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3、贷款合同书复印件(企业贷款合同、专利权质押合同含质押清单、担保合同等);

4、专利评估相关材料复印件(评估报告、评估费支出凭证、评估费到账凭证及评估费发票);

5、企业已还本付息证明材料复印件(贷款收款凭证、银行利息支付凭证及企业还款凭证等);

6、贷款银行出具的申报补助贷款项目为专利权质押贷款并按期还本付息的承诺书。


(五)有关要求

各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通知相关企业申报,并对申报材料初审把关后向省市场监管局推荐,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


二、安徽省高质量专利补助

安徽省中国专利奖安徽省获奖项目奖励

(一)申报对象

获得第二十一届、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本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奖励内容

对获得中国专利奖的单位,省一次性给予奖励。


(三)申报材料

1、中国专利奖安徽省获奖项目奖励申报书。

2、第二十一届、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有关要求

各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向省市场监管局推荐。


安徽省新认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

(一)申报对象

2019年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上年度未申报省级科技创新奖补经费的企业)。


(二)奖励内容

对2019年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省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1、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奖励申报书。

2、2019年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认定文件或证书)。


(四)有关说明

各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向省市场监管局推荐。

以上为近期新开展的安徽省级知识产权专项奖补申报政策,除去假期,申报与推荐时间非常紧张,请全省各市企业及时开展。有问题可以联系198 5510 8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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