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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庐江县农村新型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奖补项目申报奖励条件

文字:[大][中][小] 2021-10-14  浏览次数: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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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庐江县农村新型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奖补项目申报指标和奖补标准

每个项目单位仅限申报一个类型项目,按照竞争性机制,全县原则上支持项目不超过4个,且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万元,具体根据项目申报总量和实施质量再确定最终支持项目。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奖补(厂房和设备)。

二、庐江县农村新型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奖补项目申报范围、条件

(一)除符合《庐江县“新网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庐财[2011]236号)规定的条件外,还需遵守供销合作社章程,定期报送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其主要经营场所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且合法经营满一年以上的系统参(控)股的企业、基层社、专业合作社以及农村综合服务社等法人单位。

(二)参控股企业新建或改造的农资、日用消费品和烟花爆竹配送中心、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种养殖包括加工等基地建设项目,其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50万元;“新网工程”连锁经营网点建设项目,其单个网点当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30万元。

(三)基层社、专业合作社新建直销网点、冷链配送及种养殖基地项目,其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30万元;农村综合服务社新建经营网点项目,其单个网点当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20万元。

上述项目投资主体建设时间应在2019年11月以后,必须在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投资。已享受过国家、省级、市级和县级财政等其他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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