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科技项目申报通知

关于阜阳市组织征集2021年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需求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10-15  浏览次数:944

为充分利用市内外科技资源,攻克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难题,根据《阜阳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管理办法》(阜科〔2020〕32号)和《2021年阜阳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专项实施方案》,现公开征集2021年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需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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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需求领域

聚焦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新材料、绿色食品、生命健康、装备制造和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及光电显示、纺织服装、绿色建筑建材、 现代农业、数字创意等特色产业,提出“卡脖子”核心技术、基础共性技术等重大技术需求。

 

二、征集对象和条件

(一)征集对象

项目需求征集对象为发榜方,是指提出重大技术需求的、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征集条件

发榜方(即项目需求申报单位)和主持人等除应符合市科技重大专项规定的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项目需求应为聚焦制约产业或企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重大公益性共性技术以及关键零部件、材料及工艺等,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2.项目需求应包含明确的成果形式、技术指标、预期完成时限、产权归属、利益分配等,且尚未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未获得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

3.发榜方不得存在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结题验收或至申报截止日期三年内有撤销、不通过验收项目的情况。

4.发榜方2020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须达到或超过2%,有能力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资金投入和配套条件,保证项目完成后能率先在企业推广应用。

5.发榜方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无重大违法行为。

三、工作程序

1.需求征集。发榜方按通知要求填写项目需求申报材料,报送属地科技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以属地科技部门通知为准)。

2.审核推荐。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对发榜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对申报单位信用情况进行核查,出具书面审查推荐意见,按照限额指标推荐,于2021年10月28日前将企业申请书(一式两份、A4规格、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胶装成册),推荐文件和汇总表报送至市民中心科技局窗口,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kjj@fy.gov.cn。

3.榜单发布。市科技局牵头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推荐的项目需求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论证,择优遴选出影响力大、公益性强、应用面广的项目需求,经局会议审议后,通过局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发榜,招引揭榜单位。

四、申报材料

发榜方报送以下材料:

1.《阜阳市2021年度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需求申报书》。

2.发榜方2020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或超过2%的相关证明材料(企业2020年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中研发费用,如企业有资本化费用须另附证明;科技统计报表107-1、107-2)。

3.2020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2020年新成立的单位,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及研发费用明细账。

 

五、推荐名额

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负责组织项目需求征集推荐。每个县市区推荐不超过2项,国家创新型县(市)、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省高新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各增加1项。

 

六、支持方式

1.成功揭榜并立项的项目,由市财政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给予发榜方最高200万元/项配套支持。

2.成功揭榜并立项的项目由所在县市区先行投入支持,并作为申报市财政配套支持的条件之一。市财政支持资金、县市区先行投入资金、发榜方自筹资金比例按照以下原则执行:项目总投入中,企业投入不低于60%,县市区财政投入不低于市财政投入资金。

3.市财政资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发榜方支付给揭榜单位的资金总额以及申报市支持资金额度。

4.发榜方支付给揭榜单位的首次资金拨付证明作为市财政支持资金拨付的凭证之一。

 

七、其它要求

发榜方提出的项目需求材料须真实、有效,所在县市区要认真审核把关。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信用存在问题的,取消项目需求评审资格,依规对发榜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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