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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庆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奖励和认定条件

文字:[大][中][小] 2021-11-9  浏览次数:1299

2021年安庆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如何申报?需要满足哪些认定条件?那么接下来,就跟随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安庆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奖励条件具体细则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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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庆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奖励

对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择优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二、安庆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条件

(一)依法设立、运营一年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100万元,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主要服务于产业集群、小企业创业基地、示范工业园区等中小企业集聚的区域或行业,能满足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需求,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服务功能完善,服务特色突出。经营管理团队尤其是负责人具有较强的服务创新能力、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具有较稳定的从业人员队伍,从业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不低于50%;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

(四)服务业绩较突出,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年服务中小企业不少于50家,服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品牌建设方案。

上述就是2021年安庆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奖励认定条件细则了,有其他疑问的安庆市企业,可以直接电话联系小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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