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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室、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合办〔2020〕1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生物医药、高端装备、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新材料、光伏及新能源、智能家电、智能网联汽车等8个产业链第四批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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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在合肥市范围内完成工商、税务登记并实际运营,且在生物医药、高端装备、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新材料、光伏及新能源、智能家电、智能网联汽车等8个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公共服务等相关业务的法人企业,一般要求成立1年以上或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元以上。企业主要营业收入为房地产、建筑、采矿、商贸流通、人事代理及传统服务业的,原则上不得入库。对补创企业、研发型企业、招商引资新引进企业等主营业务收入和成立年限不符合条件的,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定。
有以下任何一类情况的企业不得申报:
1.非独立法人企业。
2.流通类企业(含贸易性代理)等产业链非强关联领域的企业。
3.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有效期内)。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0000)、《合肥市XX产业链企业申请信息表》(见附件1)、承诺书(见附件2),以上材料均需企业盖章。
2.申报企业须认真阅读《合肥市XX产业链企业申请信息表》内相关备注说明,其中:企业(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务必完整准确(与纳入统计系统信息一致)。
三、相关要求
1.重点产业链企业认定工作是合肥市重点产业人才政策兑现的重要环节,请各企业高度重视、积极申报,相关部门将对申请企业开展现场核查,针对企业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和准确性进行核验。
2.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个产业类别,同时申报2个(含2个)以上产业类别的视为无效,将不纳入任何产业链企业库,已经入库的企业无需再次申请。
四、具体报送要求
请企业根据以下要求准备电子版材料及纸质版材料(缺一不可):
邮件发送电子版包括:
①附件1《合肥市XX产业链企业申请信息表》excel电子版源文件(可编辑版本);
②附件1《合肥市XX产业链企业申请信息表》盖红章扫描件;
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扫描件;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0000)盖章扫描件;
⑤附件2承诺书法人签字并盖章扫描件。
纸质版报送材料包括(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①附件1《合肥市XX产业链企业申请信息表》盖章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0000)(盖红章);
④附件2承诺书法人签字盖红章。
以上材料请于11月30日下午下班前发送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请备注:XX企业+XX产业链企业申报材料)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对应联系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