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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促进云计算等相关产业进一步集聚化、规模化发展。根据《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宿发改〔2020〕19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省级云计算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一、申报范围
(一)基地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的云计算相关产业项目,即非创新能力项目;
(二)基地范围内云计算及周边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平台和技术检测平台,即创新能力项目。
二、资金总额
根据《安徽省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支持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皖三重一创办〔2021〕19号),宿州云计算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在2019年度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考评中评估等级B等,获省级资金支持安排1500万元,由省、市及属地政府按比例共同承担。
三、申报要求
(一)参照《宿州市高新区云计算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奖励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条件和材料》(见附件1)准备申报材料,高新区数据资源局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二)已获批省级云计算基地奖补资金项目原则上不重复申报;
三、申报时间
请于11月19日前,将加章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扫描件一并报送至市高新区608办公室。
更多政策详情点击:在申报项目政策汇总
附件:
1. 宿州市高新区云计算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奖励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条件和材料
2-1.云计算产业集聚发展基地非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一览表
2-2.云计算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一览表
2021年11月8日
宿州市云计算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奖励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条件和材料
一、非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一)申报条件
1. 关键技术水平国内领先,产品市场前景广阔。
2. 产业链核心或关键环节的重大项目,对推动产业发展具有重要引领作用的优先支持。
3. 在建项目或者具备当年开工条件的项目。
4. 非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项目前期手续齐全,资金已落实。
5. 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在质量、审计、安全生产、环保等方面未出现重大问题。
(二)申报材料
1. 上报文件中应附项目曾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支持明细。
2.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内容(下同):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2)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周期、技术工艺、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以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3)技术工艺情况、建成后主要产品产能情况;
(4)产品市场调查和需求测算,新增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5)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理由。
3.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批准文件。
4. 环保、自规等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复文件。
5.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6. 项目开工建设的现场图片等。
7.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发票明细汇总表》(按土地、设备购置及厂房建设等分类明细)。
8. 至当年申报截止时间内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的合同、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
9. 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诺,以及对同类政策不重复申报的承诺。
二、创新平台及龙头企业奖补
(一)申报条件
1. 对创新能力起到促进作用的创新平台进行奖励,须符合以下条件:
(1)创新能力项目建设主体必须获得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定,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
(2)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平台研发、检测等关键仪器设备投资不低于500万元,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能力。
(3)有较高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10人。
2. 对推动基地产业集聚和经济增长起到促进作用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器等孵化载体进行奖励。
3. 对关键技术水平国内领先、产品市场前景广阔,且成长性好、营收增速快或带动就业多的基地企业进行择优奖励。
(二)申报材料
1.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2. 至当年申报截止时间内已购置关键设备清单、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
3. 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凭证、专职研究试验人员花名册、社保缴纳凭证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诺,以及不重复申报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