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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指导黄山市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推介目录申报奖励和认定材料条件!

文字:[大][中][小] 2022-2-7  浏览次数:803

以下将为大家具体介绍关于黄山市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推介目录申报奖励和认定材料条件内容,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请提前做好准备!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黄山市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推介目录申报奖励

支持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对列入《安徽省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技术导向计划》《安徽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推荐目录》的新材料(精细化工)企业重点项目,当年完成项目投资并竣工验收的,按照设备投资额15%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黄山市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推介目录申报条件

节能环保生产企业、节能环保服务公司:在安徽省注册并取得相关证照或在安徽省设立相关机构并开展推广活动的单位,有固定场所,无不良记录。

节能环保先进技术、节能环保装备产品:无知识产权争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通过技术鉴定具有良好的节能环保效果,并在近年的实施和应用中未发生过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问题。

节能环保重点项目:已开工实施,节能环保效果显著,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500万元,其中设备技术投资不少于400万元。

 

黄山市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推介目录申报材料

1.《“五个一百”节能环保××申报表》;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知识产权证明(或代理证书)复印件,质量检测或技术测试报告复印件;

4.申报单位认为有助于遴选的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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