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合肥高新区关于开展2022年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2-2-16  浏览次数:1976

根据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2年制造强省、民营经济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jx.ah.gov.cn/sy/wjgg/146455501.html)和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2年制造强省、民营经济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jxj.hefei.gov.cn/tzgg/18223021.html)要求,现开展2022年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进一步通知如下:

政策专人代理免费指导电话: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一、申报要求

(一)严格落实省、市通知文件提出的相关要求,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申报指南(附件1);

(二)企业网上申报务必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命名规范、扫描清晰、纸张方向正确、按顺序排列文件。涉及各类合同,如入驻协议,签署日期不能为空。请谨慎填写上报,对未做到上述要求的企业(项目),关注平台系统退回整改消息,退回整改次数仅1次。

(三)部分类别提醒:1、申报项目类需要提供高新区经贸局项目备案文件。项目类具体有以下5类别:(一)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挂帅攻关项目、(二)企业数据创新项目、(三)企业研发产品产业化项目(七)初创企业股权投资支持项目、(十七)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股权投资项目。备案要求详见附件2。需出具投资总额专项审计报告的项目,在审计报告中采用附件3格式列明相关投资额。项目审计报告统计费用开始时间为备案建设期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投资有效证明材料指经事务所审计,涉及的所有证明材料,包括设备购置(项目期内购入合同、发票、付款凭证);委托开发试制需要提供发票、合同、付款凭证(如为关联方单位需提供受托方社保证明、受托开发项目明细账);人员人工费用:研发人员发放工资明细表或个税扣缴软件发放明细表、缴纳社保证明等。所有费用均不得与其他申报项目重复提供(作为市区事务所复核的重要材料)。2、申报(十)企业软件收入上台阶奖励项目,软件业务收入测算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国家统计局批准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详见附件4,审计报告需要有附件5表格。3、申请“首批次、首台(套)产品示范应用奖补项目”的企业,不再享受《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合办〔2021〕8号)中同类条款支持。4、贷款贴息政策提供承诺书,详见附件6。

(四)《2022年制造强省、民营经济政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基本材料中要求的“5.2020年、2021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其中2021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可由当年缴纳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替代,2021年所得税为0的企业,可根据实际,提供情况说明。

(五)高新区经贸局组织对本次申报的项目开展现场核查(第(四)、(二十)(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类除外)。请提前填写打印现场核查表(附件7)及表中涉及相关材料,于现场核查时交给核查员。现场核查具体安排及时关注声谷政策申报群消息。

(六)我区将组织第三方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对存在弄虚做假行为的企业,退回申报项目且不再受理,并列入黑名单。

(七)各类别申报联系人详见附件8。中国声谷政策申报群:624309975,进群备注“公司名+姓名”(已在其他工作群的,不需要重复加)

二、时间要求

(1)填写摸排表。截止2月16日上午下班前。各企业务必提前报送拟申报项目,便于高新区开展现场核查,否则影响申报审核。

填写链接:https://www.wjx.cn/vj/w2NkbVF.aspx

(2)提交线上材料。项目类(第一部分申报要求中有列明),应于2月18日下班前完成系统填报;非项目类,应于2月17日下班前完成系统填报。

(3)提交纸质材料。线上提交后,各企业同步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扉页加盖公章,整本材料加盖骑缝章;编目录、页码,胶装;书脊印申报类别名称及企业名称,申报类别以申报中的类别为准)交至高新区经贸局(管委会1325办公室)。


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

(本部分为政策原文,申报指南自第十页开始)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运用市场逻辑,撬动资本力量,支持中国声谷加快创新发展,推动我省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实施以下政策。

一、支持企业技术创新

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通过公开揭榜挂帅新机制,选择有实力企业围绕人工智能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重点方向,实施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攻关项目,按照实际完成项目投资总额(经认定的设备购置、委托开发试制投资和研发人员工资总额,以下项目投资总额类同)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补助总额最高3000万元。

支持企业开展数据创新,对基于数据采集、处理、训练、工具开发及购买等形成的数据创新项目,按照实际完成项目投资总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支持企业研发产品产业化,对企业人工智能类及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类研发产品产业化项目,按照实际完成项目投资总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支持企业开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对进入国家目录的创新产品和省级目录的创新产品,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各市政府)

二、支持初创企业发展

支持创业团队落地发展,对人工智能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类创业创新团队落地中国声谷并实际运营的,一次性给予最高30万元房租补贴。(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政府、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支持初创企业开发新产品,对企业应用中国声谷公共技术平台开发创新产品,择优给予人工智能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类新产品一次性50万元奖励。(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加大对初创企业股权投资支持,对初创企业人工智能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类创新产品产业化项目,企业可根据研发产品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的30%申请股权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按照拨款转股权方式,由政府性投资公司按有关管理办法办理股权比例确认、股权代持和股权退出手续。(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配合单位:合肥市政府)

加大对初创企业融资支持,对企业年度金融机构融资利息按5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贴息。(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

三、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鼓励龙头企业实施“龙头 配套”带动发展项目,通过品牌共享、渠道共享、服务外包及产品配套等方式带动中国声谷中小企业发展,对已签订“龙头 配套”合作协议且带动每款配套产品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龙头企业每款配套产品50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做大规模,企业年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有关市政府,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四、支持产品推广应用

支持综合利用中国声谷企业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品,针对教育、医疗、交通、城管、商业、广电等行业领域以及生产车间、企业园区、机关办公、居民社区等应用场景,制定“智能 应用场景”解决方案,建设“智能 应用场景”示范项目。每年向社会公开征集评选10—30个“智能 应用场景”优秀解决方案,每个方案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每年择优支持20个左右“智能 应用场景”优秀解决方案落地建设示范项目,每项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并在省内外推广。

推动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社区等示范应用单位先行试用首批次、首台(套)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软件、软硬一体化终端和服务平台产品,按照省“三首一保”政策给予奖补。(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有关市政府,配合单位:部省共同推进安徽智能语音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五、支持人才培养和引进

大力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对中国声谷入驻企业引进和培养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工资性年收入超过50万元且本地实缴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者,前3年按在本地实缴个人所得税部分等额奖补,之后2年减半补贴。(牵头责任单位:部省共同推进安徽智能语音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合肥市政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外办)

开展人工智能和软件领域创新人才实训培养,对省内学校和中国声谷企业合作建设初创人工智能实训室和软件开发实训室并验收合格的,按照年度实际完成实训人员数量给予补助,最高200万元。(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内高校和科研机构、有关市政府)

六、支持产业聚集发展

支持发力新基建,推动5G网络、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在中国声谷园区率先布局,促进平台经济发展。新基建类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的承建单位可按平台项目投资总额的30%申请专项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最高3000万元,按照拨款转股权方式,由有关政府性投资公司按有关管理办法办理股权比例确认、股权代持和股权退出手续。每年对平台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根据平台“双招双引”数量、服务企业收入、产品销售、孵化企业实际收入等经济发展指标完成情况,给予实际运行成效良好的平台最高500万元奖励。(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有关市政府)

鼓励建设软件名城名园,支持建设不同层次的软件产业园、产业创新孵化园、众创空间、示范区(智慧小镇)和创新产品消费体验促销中心,经专家评审择优按照公共服务平台实际完成项目投资总额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200万元。(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合肥市政府,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有关市政府)

支持中国声谷举办国际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产品创新大赛,对获得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入园发展项目分别给予50万、25万、10万元奖励,并按每次大赛活动经费的一定比例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合肥市政府,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七、支持对外宣传推介

支持中国声谷企业主办高水平产业学术论坛、峰会、新技术发布会、软课题研究等,每次按其实际支出的50%给予补助,每个最高100万元。(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合肥市政府,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支持中国声谷在国内外举办大型宣传推介活动,每次对会场展位费、租赁费等给予补助,最高100万元。(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合肥市政府,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八、放大政府资金效应

做大做实50亿元的人工智能及智能语音产业发展基金并充分发挥其作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原则,支持企业产业化项目建设。(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政府、省投资集团,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1—2025年,省政府每年安排2亿元人工智能及智能语音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扶持资金,合肥市每年安排6亿元资金,主要通过后奖补、股权投资、贴息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放大政府资金使用效应,鼓励、支持、引导中国声谷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创新发展。(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合肥市政府,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有关市政府)

九、强化其他要素支持

加强产融合作和投贷保结合,鼓励有关银行创新金融产品、优惠贷款利率,着力解决中国声谷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融资性担保公司为中国声谷人工智能及智能语音技术创新和产业化项目融资提供无抵押信用担保,符合条件的纳入新型政银担业务支持范围。(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担保集团、合肥市政府)

支持中国声谷企业上市融资,全面享受省、市、区有关支持政策。其中,对改制完成并办理上市辅导备案登记、成功上市的企业,省财政分阶段给予最高400万元奖励;对成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融资的中小企业,省财政按首次股权融资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70万元;省财政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完成改制并挂牌的再奖补10万元。(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合肥市政府,配合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安徽证监局)

支持中国声谷拓展产业发展园区,确保产业园区用地需求。(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合肥市政府)

支持中国声谷企业和研发服务机构参与电力直接交易,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配合单位:省电力公司)

支持中国声谷引进国内外各类中介机构为企业服务,按引进孵化基地、创投基金、猎头公司等各类市场主体年服务收入20%给予奖励,最高100万元。(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合肥市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十、健全体制机制和监督考核

完善部省共同推进安徽智能语音产业发展合作机制,每年召开部省合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年度工作进行研究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负责推动产业发展、政策落实和组织项目审核、目标考核等工作。(牵头责任单位:部省共同推进安徽智能语音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充分发挥合肥市政府及合肥高新区等主体职能,落实其在中国声谷规划建设、招商引资和产业集聚等方面的具体责任,确保工作有效落实。(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有关市政府)

省信息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切实履行投资、孵化、服务和招商引资等公共平台职能。(牵头责任单位:省信息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配合单位:部省共同推进安徽智能语音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合肥市政府等单位制定并完善具体实施细则。严格申报程序,加强审核评估,强化省市和部门会商,尊重人工智能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规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政策持续支持,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加快政策兑现。充分利用信息管理平台,避免多头重复享受政策。加强资金监管、绩效评价和审计监督。对弄虚作假骗取的奖补资金,一经发现全部予以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申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本通知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解释,以前相关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

 

2022年中国政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按照程序规范、操作简便、权责明确、公正透明的原则,特制定以下申报指南。

一、基本要求

申报单位须是在安徽省境内注册登记并实际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

(一)基本材料

1. 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主管部门)上报文件;

2. 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4.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见附件2),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5. 2020年、2021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直接从税务部门下载,2021年12月社保缴纳情况(直接从人社部门下载)。

(二)限制性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和项目,不得申报资金奖补:

(1)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单位或法定代表人被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

(3)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

(三)奖补要求

1. 企业的同一项目只可享受以下五类项目奖补中的一类:

(1)企业数字化转型;

(2)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

(3)工业互联网建设;

(4)支持工业强基和产业链补短板;

(5)产学研协同创新。

2. 单个企业最高可叠加享受除项目奖补外的3个称号类奖补;

3. 对皖北、原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含部分革命老区)(见附件23)符合条件的项目,奖补资金补助金额上浮20%;(奖补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奖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上浮)

4. 单个企业最高奖补不超过1000万元(中国声谷支持项目例外);

5. 企业已获得国家奖补的同一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

6. 申请中国声谷创新发展政策奖补资金按照省市1:3合力支持,合肥市企业需提供入驻中国声谷协议或相关证明【第(13)、(14)、(23)条政策除外】,其他市可申报中国声谷创新发展第(4)、(10)、(11)、(12)、(16)、(19)条政策。

7. 奖补金额低于10万元不予支持。

二、重点领域

(五)支持中国声谷建设

1.支持企业技术创新

(1)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挂帅攻关项目

----申报条件

①项目符合中国声谷揭榜挂帅重点方向(声谷附件1);

②申报企业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或联合协同攻关能力,对申请揭榜的技术具有精准的攻关目标和实现指标。

----申报材料

①资金申请报告(声谷附件2),主要包括:项目单位情况、项目建设情况、规模和资金筹措方案、项目的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情况、经济社会效益分析、项目风险分析等。

②揭榜项目申报表(声谷附件3);

③申请后续资金时,需提供验收报告。

----支持方式

按照项目投资总额的30%给予补助,设立监管账户,项目立项开工后首期使用50%补助资金,项目完成评估验收后,根据实际完成投资额安排后续资金。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补助总额最高3000万元。

(2)企业数据创新项目

----申报条件

①企业具备数据创新能力,委托开发试制投资(购买)不超过总投资60%;

②项目已开工建设且基本完成。

----申报材料

①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项目单位情况、项目建设情况、投资规模和资金筹措方案、项目的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情况、经济社会效益分析、项目风险分析等。

②项目投资证明材料,包括设备购置、委托开发试制投资和研发人员工资总额的有效凭证,并出具申报项目总投资专项审计报告等。

----支持方式

按照实际完成项目投资总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

(3)企业研发产品产业化项目

----申报条件

①具备人工智能类及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等研发及产业化能力;

②项目已开工建设且基本完成。

③项目为自投研发项目(委托开发试制投资占总投资比重超过60%的项目不予支持,其中研发人员是指本地缴纳社保半年以上员工,工资总额为企业参与该项目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之和),受托开发定制项目不予支持;

----申报材料

①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项目单位情况、项目建设情况、投资规模和资金筹措方案、项目的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情况、经济社会效益分析、项目风险分析等。

②项目投资证明材料,包括设备购置、委托开发试制投资和研发人员工资总额的有效凭证,并出具申报项目总投资专项审计报告等。

----支持方式

按照实际完成项目投资总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

(4)企业信创目录产品奖励项目

----申报条件

①申报产品在安徽省研发;

②已进入国家目录,申报企业与目录中产品研发企业一致。

----申报材料

进入目录的信创产品奖励申报表(声谷附件4)。

----支持方式

对进入国家目录的创新产品给予100万元奖励。

2、支持初创企业发展

(5)创业团队房租补贴项目

----申报条件

①上一年度1月1日以后注册落地,签约入驻中国声谷的人工智能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类创新创业团队;

②团队研发人员至少3人以上,已有清晰的产品研发方案。

----申报材料

创业团队房租补贴申请表(声谷附件5)。

----支持方式

对创业团队的创业项目给予实际已支付房租(不超过3年,含预缴)最高不超过30万元补助。

(6)初创企业开发新产品奖励项目

----申报条件

①申报单位自成立至申报通知印发时间不超过5年且实际运营;

②应用中国声谷公共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开放服务及产业支撑平台、面向深度学习应用的开源平台、中文信息(深度)处理开放创新平台、智能语音开放创新平台)开发新产品,申报单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③研发产品通过省级或省级以上备案的第三方信创软硬件适配验证机构适配测试。

----申报材料

①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项目单位情况、项目建设情况、投资规模和资金筹措方案、项目的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情况、经济社会效益分析、项目风险分析、人员情况等。

②省级或省级以上备案的第三方信息技术创新软硬件适配机构出具的适配测试证书,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③应用中国声谷公共技术平台的证明材料。

支持方式

----择优给予人工智能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类新产品一次性50万元奖励。

(7)初创企业股权投资支持项目

----申报条件

①申报单位自成立至申报通知印发时间不超过5年;

②项目符合人工智能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类创新类产品产业化方向,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且已开工建设。

----申报材料

①项目可研报告;

②公司商业计划书(包括未来3年业绩)。

----支持方式

申报单位已经指定的政府性投资公司尽职调查,符合政府股权资金投资要求,同意与政府性投资公司签订包含但不限于股权回购条款的投资协议。根据研发产品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的30%申请股权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按照拨款转股权方式,由政府性投资公司按有关管理办法办理股权比例确认、股权代持和股权退出手续。

(8)初创企业融资贴息项目

----申报条件

①申报单位自成立至申报通知印发时间不超过5年;

②申报贷款已获批过省、市其他贷款贴息政策不得重复申报;

③仅限于银行贷款项目。

----申报材料

初创企业融资贴息申请表(声谷附件6)。

----支持方式

按上一年度企业实际支付利息50%的比例给予补贴,单户企业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对逾期贷款发生的利息不予贴息。

3、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9)龙头企业“龙头+配套”奖励项目

----申报条件

①上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亿元;

②合作协议自签约至申报通知印发时,配套产品年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

③龙头企业与配套企业不存在股权投资关系。

----申报材料

①龙头企业、配套企业入驻中国声谷协议或相关证明;

②“龙头+配套”合作协议,包括品牌共享、渠道共享、服务外包及产品配套等具体方式;

③产品销售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④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的股东信息等材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上市公司年报等)。

----支持方式

对已签订“龙头+配套”合作协议且带动每款配套产品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龙头企业每款配套产品5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总额最高500万元;

(10)企业软件收入上台阶奖励项目

----申报条件

上年度企业年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企业。

----申报材料

   软件业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涵盖近三年度企业软件业务收入),软件业务收入测算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国家统计局批准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

----支持方式

对年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

4、支持产品推广应用

(11)“智能+应用场景”优秀解决方案奖励项目

----申报条件

①申报单位应针对教育、医疗、交通、城管、商业、广电等行业领域以及生产车间、企业园区、机关办公、居民社区等应用场景研发相应的解决方案;

②申报单位应具有专业技术开发团队,申报方案必须综合应用2项及以上中国声谷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技术和产品,同时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实用性,能够实际落地应用并具备良好的应用前景。

③研发产品通过省级或省级以上备案的第三方信创软硬件适配验证机构适配测试。

----申报材料

①“智能+应用场景”解决方案申报书(声谷附件7);

②省级或省级以上备案的第三方信息技术创新软硬件适配机构出具的适配测试证书,同时提供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支持方式

择优10-30个优秀解决方案,每个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

(12)优秀解决方案示范建设奖励项目

----申报条件

①项目为中国声谷“智能+应用场景”优秀解决方案的落地建设项目;

②项目由优秀解决方案研发单位落地建设完成,应用场景均位于安徽省境内。

----申报材料

①资金申请报告。报告中需说明项目对应的“智能+应用场景”优秀解决方案,以及所有符合要求的示范项目情况;

②项目建设投资证明材料,包括申报项目签订的项目建设验收表、项目总投资专项审计报告等。

----支持方式

每年择优支持20个左右“智能+应用场景”优秀解决方案落地建设示范项目,按照实际总投资额给予建设单位最高200万元奖励。

(13)首版次软件示范应用奖补项目(合肥市)

----申报条件

    近三年已评定的安徽省首版次软件(2020年、2021年评定的省首版次软件及2022年已申报首版次软件评定的项目可申报此次资金项目,已享受过该政策的项目除外)。

----申报材料

①首版次软件项目评定文件(2022年申报首版次软件评定的项目可不提供);

②评定首版次软件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和资金流水证明。

----支持方式

参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秘〔2020〕52号)对省内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省财政分别按档次给予一次性奖补。最终补助金额根据年度资金规模统筹安排。

(14)首版次软件综合险保费补贴项目(合肥市)

----申报条件

    近三年已评定的安徽省首版次软件(2020年、2021年评定的省首版次软件及2022年已申报首版次软件评定的项目可申报此次资金项目,已享受过该政策的项目除外)。

----申报材料

①首版次软件项目评定文件(2022年申报首版次软件评定的项目可不提供);

②首版次项目签订的销售合同原件扫描件;

③保单及保险费发票原件扫描件(申报前一年内),不少于保费金额20%的付款凭证及清单电子扫描件等。

----支持方式

参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秘〔2020〕52号)对省内企业投保首版次产品推广应用综合险的,对年度保费予以补贴。最终补助金额根据年度资金规模统筹安排。

5.支持人才培养和引进

(15)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补项目

----申报条件

①中国声谷入驻企业引进和培养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副高级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国声谷杰出软件工程师等以及省外、省级以上评定的软件技术人才)在企业工作满1年后且首次申报时间距引进入职不超过3年,可申请奖补;

②以企业为主体进行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单个企业年度补助总额最高1000万元;

③与省、市其他人才政策不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

①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证明(满一年),工资发放证明材料以及缴纳个税证明材料;

②提供人才认定相关证书;

③资金承诺书(企业承诺将奖补资金全额发放至员工个人,不得截留、侵占)。

----支持方式

上一年度收入超过50万元且本地实缴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者,前3年按在本地实缴个人所得税部分等额奖补,之后2年减半补贴。

(16)人才实训奖补项目

----申报条件

①实训室需经部省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合格;

②申报学校与中国声谷企业合作建设人工智能实训室和软件开发实训室,运营情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③实训人员通过实训平台完成实训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取得颁发的实训合格证书。

----申报材料

①年度实训计划申报表(声谷附件8);

②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企业、学校基本情况,实训室建设内容及实际建设完成情况,资质与服务能力,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实训效果,上一年度运营和财务情况等;

③学校与企业共建实训室的合作协议;

④鼓励实训人员在中国声谷就业,提供就业合同(一年期以上劳动合同)。

----支持方式

实行计划备案管理,按年度实际完成实训人数结算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2000元/人,与中国声谷企业成功签约人员另奖励3000元,每个实训室累计补助最高200万元。

6、支持产业聚集发展

(17)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股权投资项目

----申报条件

①申报单位实缴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具有专业的运营和管理团队,本地缴纳社保人员不少于50人;

②项目具有园区共用平台性,提供公共服务,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③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且已开工建设。

----申报材料

①项目可研报告;

②公司商业计划书(承诺未来3年业绩)。

----支持方式

申报单位已经指定的政府性投资公司尽职调查;符合政府股权资金投资要求,同意与政府性投资公司签订包含但不限于股权回购条款的投资协议;按平台项目投资总额的30%申请专项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最高3000万元,按照拨款转股权方式,由有关政府性投资公司按有关管理办法办理股权比例确认、股权代持和股权退出手续。

(18)平台经济发展考核奖励项目

----申报条件

①申报主体为中国声谷专业园区内产业招商和产业服务等平台公司;

②平台经济发展取得良好成效,考核评分70分以上。

----申报材料

平台考核自评报告,包括自评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及平台考核评分表。

----支持方式

对实际运营情况良好、服务能力强、考核优秀的平台,每年按照评分情况给予奖励。以评估得分为系数,计算具体奖励金额,考核满分100分,奖励500万元,每减少1分,减少奖励5万元,依此类推。

(19)建设软件名园奖补项目

----申报条件

①申报单位上一年度新建设完成,具备投入运营条件的软件产业园、产业创新孵化园、众创空间、示范区(智慧小镇)和创新产品消费促销体验中心;

②软件产业园、产业创新孵化园、众创空间、示范区(智慧小镇)园区内软件企业占比不低于80%;

③项目已开工建设且基本完成。

----申报材料

①申报单位新建软件产业园、产业创新孵化园、众创空间、示范区(智慧小镇)和创新产品消费促销体验中心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投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公共服务平台软件开发建设、公共应用产品购置、装修设计等投资、数量、用途清单),并出具申报项目总投资专项审计报告等。

③项目为软件产业园、产业创新孵化园、众创空间、示范区(智慧小镇)提供园区内软件企业占比不低于80%的证明材料。

----支持方式

按照公共服务平台实际完成项目投资总额的50%一次性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20)产品创新大赛奖励项目

----申报条件

参加年度国际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产品创新大赛获奖,且入园发展单位。

----申报材料

①申请单位获奖证明;

②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的股东信息等材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上市公司年报等) 。

----支持方式

对获得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入园发展项目,分别给予50万、25万、10万元奖励。

(21)产品创新大赛经费补助项目

----申报条件

中国声谷举办的国际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产品相关创新大赛的主体承办单位。

----申报材料

①大赛方案,主要包括活动的必要性、主要内容、时间安排、资金预算等;

②大赛经费专项审计报告。

----支持方式

按大赛活动会场展位费、租赁费、会务费等服务费用10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大赛经费补贴。

7、支持对外宣传推介

(22)企业宣传推荐活动经费补助项目

----申报条件

经申请备案的中国声谷企业主办的高水平产业学术论坛、峰会、新技术发布会、软课题研究等宣传推荐活动。

----申报材料

①活动方案报县区、市级经信主管部门,经部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的批复文件;

②项目方案及经费专项审计报告。

----支持方式

按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补助,最高100万元。

(23)中国声谷大型宣传推介活动经费补助项目

----申报条件

列入部省合作年度工作要点或计划,在国内外举办的中国声谷大型宣传推介活动。

----申报材料

①活动方案经部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举办宣传推介活动的批复文件;

②项目活动方案及经费专项审计报告。

----支持方式

每次按会场展位费、租赁费、会务费、广告宣传费、文印费、媒体合作活动费等服务费用10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8、强化其他要素支持

(24)中国声谷企业上市融资奖励项目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改制完成并办理上市辅导备案登记、成功上市,同一单位只可享受一次。

----申报材料

①入驻中国声谷协议或相关证明;

②申报单位完成改制、上市辅导备案登记办理及上市成功的相关证明材料。

----支持方式

对在公开市场首发上市的“中国声谷”基地内企业,自企业完成股改起,分阶段累计给予不超过400万元奖励。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创新层挂牌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晋层至精选层的补齐至50万元奖励,转板至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补齐至400万元奖励。最高400万元。

(25)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融资奖励项目

----申报条件

①申报单位须符合中小企业的规模标准;

②申报单位须成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融资,同一单位只可享受一次。

----申报材料

①符合中小企业规模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成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融资的相关证明材料;

③首次股权融资额的专项审计报告。

----支持方式

对成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融资的中小企业,按首次股权融资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70万元。

(26)企业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奖励项目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同一单位只可享受一次。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的相关证明材料。

----支持方式

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的企业,给予每户一次性奖补20 万元。

(27)企业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奖励项目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同一单位只可享受一次。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的相关证明材料。

----支持方式

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的企业,给予每户一次性奖补10万元,完成改制并挂牌的再奖补10万元。

(28)中介机构为企业服务奖补项目

----申报条件

已入驻中国声谷,为中国声谷企业提供服务并取得合法服务收入。

----申报材料

①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②申报单位年服务中国声谷企业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列出为中国声谷企业服务的合同清单(包括合同签订时间、服务企业名称、合同额等);

③单个服务合同总额在5万元以上的,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发票和付款凭证。

----支持方式

按年服务中国声谷相关企业收入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Adodb 数据库操作失败Adodb 关闭数据库连接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