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项目申报

关于开展2022年淮北市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行动方案奖励资金申报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2-2-16  浏览次数:1150

为贯彻落实《淮北市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行动方案(2020-2022年)》(淮政办秘〔2021〕4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淮北市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行动方案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一、申报对象

(一)企业

1.连续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再次提交申请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2.非连续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其他企业。

3.外地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淮北市辖区外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度整体迁入的。

4.安徽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2021年备案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且当年认定为“安徽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的。

5.2021年度首次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的企业。

6.2021年之前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2021年高产产值不低于5亿、增幅不低于15%的企业。

(二)科技服务机构(含会计师事务所)

7.辅导5家(含)以上高企申报开展咨询及审计业务科技服务机构(含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须在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登记注册。

二、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注册登记的企业和机构。

(二)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须按要求完成国家火炬统计报表,依法开展研发经费统计工作。

(三)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奖励标准

(一)连续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非连续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二)2021年外地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三)202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当年认定为“安徽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四)2021年首次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五)对2021年之前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2021年度高产产值达5亿以上,年增幅超过15%低于20%,且对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贡献成效显著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2021年度之前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2021年度高产产值达5亿以上,年增幅超过20%(含),且对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贡献成效显著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六)2021年度在我市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工作,与企业签订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相关服务合同,并在我市成功辅导5-9家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机构(含会计师事务所),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成功辅导10-14家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成功辅导15家(含)以上的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企业奖励的申请材料

1.淮北市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行动方案奖励资金申请表。

2.信用承诺书。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高新技术企业提交高新技术证书复印件。

5.申报高新技术产业奖励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科技服务机构奖励的申请材料

1.淮北市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行动方案奖励资金申请表。

2.信用承诺书。

3.科技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4.相关服务合同(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复印件留存)。

五、申请程序和要求

1.企业申请材料一式三份2月21日前报送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月25日前向市科技局统一报送推荐函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2.科技服务机构申请材料一式两份2月25日前报送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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