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合肥经开区申报2021年度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资金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2-2-23  浏览次数:1595

按照《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合办〔2021〕8号)和《2021年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先进制造业)》(合经信法规〔2021〕125号)等文件要求,现受理2021年度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相关条款的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政策申报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0551-65300128

 

一、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时间开始日期为2022年2月22日-28日。

 

二、申报要求

2021年度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实行网上申报。政策申报主体首先在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61.133.142.83/hfczxm/public/cyzcw/login)中完成注册,登录后按照流程完成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可参照企业用户操作手册。企业(单位)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及时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关注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其中申报投资类补贴政策需同时报送2份纸质材料,其他政策均需提供纸质材料1份,审计报告需提供原件。我局完成审核后,企业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经开区管委会B座2326办公室。

 

三、2021年政策申报条款和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涉及增值税发票的,专票提供抵扣联,普票提供发票联。通过纸质承兑汇票付款的提供供货方收据,电子承兑汇票付款的提供供货方收据或银行签章。

(一)政策第八条: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

1.工业企业绿色生产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政策内容:对工业企业绿色生产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300万元补贴。

申报条件: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Ⅰ.工业节能技改项目:单个项目(含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年节能量不低于800吨标煤;Ⅱ.工业节水技改项目:单个项目年节水量不低于5万m³;Ⅲ.清洁生产项目(含合同环境服务项目):单个项目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氟化物等)减排不低于10%;Ⅳ.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废弃物利用量需达到一定规模,其中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尾矿综合利用项目年利用量不低于5万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年处理量不低于5万吨;废轮胎年利用量不低于2万吨;废塑料年利用量不低于5000吨;废旧玻璃纤维年利用量不低于5000吨;污泥年利用量不低于1万吨;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年利用量不低于5000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年利用量不低于1500吨或总容量不少于150MWh。

②所申报的项目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建设运营,在上一年年初至当年年末期间建设完成并稳定运行3个月以上。本条政策在当年结束后次年申报。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④企业概况,项目基本情况(含项目名称、性质、建设地点、规模及内容、工艺技术方案等内容),项目实施前后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对比分析;⑤项目立项备案材料及相关部门单项验收材料(若涉及),合同能源管理或合同环境服务项目需提供与第三方服务公司合同;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明细表(附件5);固定资产投资的合同、增值税发票及付款凭证;⑦合同能源管理或合同环境服务项目可由第三方服务公司提供,购置融资租赁设备的,补充提供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协议、融资租赁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⑧清洁生产项目需提供减排说明,同时提供项目稳定运行前后具备环境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或生态环境部门在线监测系统截图;⑨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需提供废弃物利用量材料;⑩项目总体竣工验收报告(企业可自行验收),项目稳定运行3个月以上材料。补助期限以发票时间为准,以申报通知截止时间为基准向前3年内的发票有效。


(二)政策第11条:支持专业服务平台建设

政策内容:对新建(扩建)工业设计专业服务平台软硬件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

申报条件:开展工业设计大数据、3D打印中心、新材料馆、色板中心、手板厂等服务的工业设计专业服务平台。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④平台开展专业服务的相关材料(包括服务企业清单、企业服务确认单等);⑤平台各类软硬件购置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增值税发票。其中,购置进口设备的补充提供银行付汇凭证及报关单;补助期限以发票时间为准,申报通知截止时间为基准向前2年内的发票有效。


(三)政策第20条:持续深化“双创”示范

政策内容:对市级及以上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测评优秀的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免审即享。


(四)政策第21条:促进领军型企业加快发展

政策内容:对新增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连续3年按其当年新增我市贡献超过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①当年新增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含工信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经信厅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②以企业上一年度对我市经济发展贡献为基数,当年新增贡献超过全市平均增幅(以税务局纳税信息为准,如企业上一年度地方财政贡献为负数,视作基数为零);③该项政策单个企业当年仅享受其中一项;以往享受过同类型称号市级奖补的,不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④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1月1日-12月31日)在合肥市域范围实际缴纳净入库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形成的我市财政贡献情况的说明材料(备注:需提供纸质原件);⑤认定证书或文件等材料(由市经信局提供);⑥企业新增财政贡献明细表(附件4)。


(五)政策条款第23条:鼓励加快升规入统

1.工业企业首次升规企业管理团队奖励

政策内容:对首次升规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0万元奖励,并连续3年给予稳定在规上的企业当年新增我市贡献50%最高50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当年新增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包括退规再升规的企业)。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该项政策不需要在网上申报,将纸质材料1份送至管委会2326办公室)

2.工业企业连续3年稳规奖励

政策内容:对首次升规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0万元奖励,并连续3年给予稳定在规上的企业当年新增我市贡献50%最高50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①当年新增的规上工业企业(不包括退规再升规的企业);②企业当年在合肥市域范围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较上一年度存在新增部分(以税务局纳税信息为准,如企业上一年度地方财政贡献为负数,视作基数为零)。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④近两年企业完税证明确认表;⑤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两年(2021年、2020年)在合肥市域范围实际缴纳净入库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形成的新增我市贡献情况说明材料。

(该项政策不需要在网上申报,将纸质材料1份送至管委会2326办公室)

(六)政策第24条:激励企业扩大规模

政策内容:对工业企业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8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的,分档给予管理团队最高200万元奖励,200亿元以上每一个百亿元台阶增加奖励100万元。

申报条件: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8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营业收入增幅超过当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增长水平,且当年盈利的工业企业,分档给予管理团队50万元、60万元、70万元、8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奖励,200亿元以上每上一个百亿元台阶增加奖励100万元。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④经审计的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⑤企业年度完税证明确认表;⑥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七)政策第26条:优化公共服务供给

1.为食品药品企业提供“质量管理提升”方案

政策内容:为食品药品企业提供“质量管理提升”方案。

免审即享。

2.实施“百千万”培训工程,免费开展培训服务

政策内容:实施“百千万”培训工程,免费开展培训服务。

免审即享。

3.购买工业设计服务补贴

政策内容:对企业购买工业设计服务,给予20%最高10万元补贴。

申报条件:工业企业当年购买在合肥市注册纳税的专业设计公司的设计服务。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④购买工业设计服务的合同、增值税发票、付款凭证。


(八)政策第27条:支持首创产品应用

1. “三首”产品奖励

政策内容:对新增省级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等“三首”产品,按产品单价(货值)的15%,分别给予研制单位、应用企业最高300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新增省级“三首”产品的研制单位和示范应用单位(首版次软件项目已享受2021年中国声谷政策支持的,不再补助)。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④当年获得省级“三首”产品的文件;⑤“三首”产品单价(货值)相关材料;⑥省政策兑现“三首”产品奖励资金的相关文件(由市经信局提供)。


2. “三首”产品宣传费补贴

政策内容:对新增“三首”产品市级以上媒体的宣传费用,给予20%最高50万元补贴。

申报条件:新增“三首”产品当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推广。或者“精品安徽、皖美智造”当年在央视宣传推广。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④省级“三首”产品认定有关文件;⑤与市级以上媒体单位签订的宣传合同(协议)、增值税发票、银行转账凭证;⑥媒体发布情况、视频、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⑦“精品安徽、皖美智造”当年在央视宣传推广费用省级补助的文件。


(九)政策第28条:支持企业开拓市场

政策内容:对小微企业“1+13+X”公共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筛选匹配产销主体的枢纽运营单位,给予最高150万元考核奖励。

申报条件:①市小微企业“1+13+X”公共服务平台枢纽平台运营机构;②年开展产销对接企业数量500户以上且促成企业实现销售额1亿元以上。本条政策分档给予申报主体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考核奖励,考核办法由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④枢纽平台年度运用大数据开展产销对接情况总结报告;⑤枢纽平台服务企业数量及销售额佐证材料。


四、申报要求

失信行为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不享受政策支持。属于国家产业发展目录限制和淘汰类的项目不享受政策支持。申报的项目原则上须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项目单位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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