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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持续推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和金融深度融合,优化科技创新创业生态,2022年,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和全国工商联将共同举办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2〕79号),我们制定了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实施方案(见附件),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秉承“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机制”的模式,聚焦国家战略和重大需求,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助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要素集聚平台,大力推动国家高新区产业协同创新和区域协调发展,纵深推进科技创新创业,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产业发展现代化水平。
二、本届赛事是在大赛组委会指导下,由省科技厅牵头,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工商联、团省委、省金融监管局、省国控集团、省投资集团、省信用担保集团共同举办的高规格赛事,是落实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展双创活动,营造创业氛围的重大活动。
三、本届赛事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地方赛,由各市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所辖区内报名参赛者开展赛事;第二阶段省决赛,由省大赛组委会根据各市报名数量和地区赛事开展情况,向各市分配入围安徽赛区决赛的名额,并组织安徽赛区决赛;第三阶段全国行业赛,根据国家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分配的名额,组织优胜企业参加全国赛。
四、大赛分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大赛官方网站(www.cxcyds.com)报名参赛,大赛不向参赛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参赛企业应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注册截止时间和报名截止时间分别为2022年6月23日和6月30日,具体报名条件见附件。
请各市科技局、各国家和省级高新区、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机构充分认识本届大赛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大赛的宣传发动,广泛动员,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参赛对象踊跃报名,并积极配合做好大赛的宣传和推介活动,确保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赛事圆满成功。
政策专人代理免费指导热线: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附件:
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大赛实施方案
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2〕79号)精神及大赛组织方案要求,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统一指导下,安徽省科技厅组织“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赛事并制定安徽赛区实施方案。
一、大赛主题
创新引领,创业筑梦
二、组织机构
(一)参与单位
1. 主办单位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 指导单位
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3. 支持单位
安徽省委网信办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工商业联合会
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
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4. 承办单位
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安徽省科学技术研究院)
安徽创新馆服务管理中心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各市科技局(承办地方赛事等工作)
5. 协办单位
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铜陵狮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招商银行合肥分行
杭州银行合肥分行
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二)安徽赛区组委会
大赛组委会由大赛主办单位、指导单位、支持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共同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负责大赛的整体方案策划、指导、协调并确定重大事项。
大赛组委会设执行委员会,由承办单位担任,具体分工如下:
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安徽省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大赛整体筹划,对接各市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我省企业报名及比赛。
安徽创新馆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大赛启动会场地的安排服务工作,并负责安排大赛总决赛的15位大众评委。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安排大赛总决赛的25位大众评委的邀请等相关保障工作。
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大赛推荐参加国赛的企业尽职调查等工作。
各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地方赛事及后续赛事保障工作。
(三)专家指导委员会
由组委会聘请成功创业企业家、创投专家、金融机构及行业知名专家等组成,负责参赛项目评审以及大赛选手的创业指导和辅导等工作,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要求,专家从大赛专家库中抽取。
三、参赛条件
(一)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二)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三)企业2021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四)全国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日期在2021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五)入围全国赛的成长组企业,必须在推荐至国家前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网址:www.innofund.gov.cn);对初创组企业不作此项要求。
(六)在往届大赛安徽赛区总决赛或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四、安徽赛区赛事流程
安徽赛区赛事分为三个阶段:报名、地方赛、决赛。
(一)报名
1. 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网址:www.cxcyds.com)统一注册报名。报名企业在进行注册和统一身份认证后,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
注册截止时间:2022年6月23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6月30日
2. 各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企业报名材料的形式审查,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企业确认参赛资格。
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时间:2022年7月8日
(二)地方赛
1. 地方赛由各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落实比赛方案、组织机构、赛事费用等有关事项,加强对赛事的管理,接受社会对赛事的监督。坚持赛事的公益性,不向参赛企业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2. 地方赛主名称为: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市赛(“*”为地市名称),同时各地可冠以反映地方特点的副名称。
3. 地方赛采用逐级遴选方式产生优胜企业,初赛环节要突出项目科技创新性评价指标,比赛评选要注重发挥创业投资专家作用。组织单位要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主确定比赛方式。
4. 各市制定地方赛比赛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各比赛环节的相关评审资料应留档备查。
5. 各市科技管理部门可自主设立地方赛奖项,并积极为参赛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多元化服务。
6. 安徽赛区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各市参赛资格确认数量分配各赛区入围安徽赛区决赛名额。
7. 地方赛入围推荐截止时间:2022年7月30日
(三)决赛
决赛由安徽赛区组委会负责组织,分为半决赛和总决赛两个阶段举行。
决赛时间:2022年8月1日-8月25日
根据大赛进展情况,决赛将按一个或多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进行优化分组,各市晋级决赛的企业先进行半决赛,半决赛优胜企业再进入总决赛,最终赛出安徽赛区初创企业组、成长企业组的一、二、三等奖及优秀企业奖,同时根据各市组织企业报名参赛情况设置最佳组织单位奖。
1. 半决赛
①半决赛采用8+4模式答辩评选:参赛选手自我介绍8分钟,评委提问4分钟,参赛选手根据抽签顺序依次进行答辩(初创企业组与成长企业组分别抽签);
②每家选手将接受3名评委现场评分,取3位评委平均分为选手最终得分,工作人员现场亮分,参赛选手现场签字并确认成绩;
③按半决赛比赛分组名次排名,初创企业组每个行业取前2名晋级总决赛,成长企业组每个行业取前4名晋级总决赛;
④比赛出现并列情况时,由评委讨论后,公布最终结果。
2. 总决赛
①总决赛采用8+4现场演讲答辩方式进行:参赛选手自我展示及介绍8分钟,评委提问4分钟,参赛选手根据抽签顺序依次进行答辩(初创企业组与成长企业组分别抽签);
②总决赛拟聘请5-7名知名风投专家、知名企业家担任大评委,聘请40名风投、金融机构投资人组成大众评审团,每家参赛选手将接受5-7名大评委及40位大众评审团现场评分,评委总分作为参赛选手最终得分并现场公布,赛出安徽赛区初创企业组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2、3名,成长企业组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3、6名,以及优秀奖及最具人气奖若干。
五、评选规则及评选标准细则
(一)评选规则:
1. 每个参赛企业应安排至少3名评委进行评选,须以现场答辩方式进行;
2. 每名评委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写出评价意见和建议;以全体评委评分的平均分作为参赛企业的最终得分;
3. 以参赛企业最终得分排名作为晋级或淘汰标准。
(二)评分标准:
评价内容 |
分值(初创组) |
分值(成长组) |
技术和产品 |
30 |
30 |
商业模式及实施方案 |
15 |
15 |
行业及市场 |
20 |
20 |
团队 |
30 |
25 |
财务分析 |
5 |
10 |
六、比赛奖项及支持政策
安徽赛区决赛评出的优胜企业,由省科技厅颁发获奖证书、奖杯,并将获得以下政策支持:
1. 符合相关科技计划要求的,予以优先支持;
2. 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予以优先支持;
3. 安徽省青年创业引导资金试点地区按规定对获奖企业给予优先支持;
4. 大赛合作银行择优给予贷款授信支持;
5. 优先推荐给创投机构、金融机构;
6. 企业所在地方科技部门按规定给予相应配套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