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合肥市肥东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和认定奖励20万、外地高企迁入奖励20万

文字:[大][中][小] 2022/5/17  浏览次数:1036

肥东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成,根据首次认定、再次认定还是外地高企迁入落户,给予不同的奖励资金,下面会详细说明哦。小编也会附上肥东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要是你公司条件暂时达不到的话,也不用担心,可以直接咨询小编培育辅导至达标,下面就来一睹为快吧。

 

肥东县高新技术企业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肥东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肥东县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再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新迁入落户我县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给予20万元奖励。

 

肥东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分数70分以上;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肥东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

肥东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每年会分为2个批次进行,目前是正在组织申报中,想要申报的朋友得抓紧喽。

 

关于肥东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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