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开展庐阳区高成长企业培育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2/6/14  浏览次数:1238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壮大一批跨界融合、颠覆式创新、爆发式成长的高成长企业,推动庐阳区新旧动能转换,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年,合肥市庐阳区将持续完善顶层设计,建立雏鹰类—瞪羚类—独角兽类三大类别梯度培育库,采用企业自主申报、双创载体推荐、主动挖掘等多渠道全面挖掘区内优质高成长企业。完善从“挖掘—培育—深度服务”的企业支持服务链条,出台高成长企业专项扶持政策,提供企业商业模式优化、资本对接等服务,支撑企业发展壮大,助力一批成长潜力大、创新能力强的重点企业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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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范围
1.工商注册、税务解缴关系、统计关系在庐阳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守法经营,最近四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及重大安全事故等;
3.符合庐阳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属于创新创业企业,不属于企业集团和外资企业的生产基地、销售公司、贸易公司、投资公司。
遴选条件
雏鹰类
雏鹰企业
指注册时间不超过10年,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在某一细分领域取得突破,未来具有较高发展潜力,得到市场认可的创新型企业。企业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万元且当年营业收入无大幅下降,当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0%及以上;
(2)获得风险投资100万元(含)以上(或等值外币);
(3)省市高层次人才团队、市级以上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4)拥有有效期内的1项(含)以上高价值专利;
(5)获得创新创业大赛奖项(国家、省部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市级二等奖(含)以上)的企业;
(6)参加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
(7)获得国家及或省部级科技奖励;
(8)获得国家及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立项。
瞪羚类
种子瞪羚企业
指具备较好的经济成长性的创新型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体为:
a)企业于2015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2020年营业收入达到200万元且2021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速达到20%;
b)2021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即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
潜在瞪羚企业
指发展迅速,有希望快速成为瞪羚企业的创新型企业。需同时满足增长率要求与创新投入要求,具体为:
(1)增长率要求
潜在瞪羚企业增长率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企业于2013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2019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2019-2021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0%,且2021年营业收入无大幅下降;
b)企业于2013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2019年雇员人数达到50人,2019-2021年雇员人数复合增长率达到30%,且2021年雇员人数无大幅下降;
c)企业于2019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且2021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且2021年营业收入无大幅下降;
d)企业于2017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且2021年营业收入达到3000万元,且2021年营业收入无大幅下降;
(2)创新投入要求
2019年-2021年平均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即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需达到2.5%(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根据实际成立年份数据计算)。
瞪羚企业
指跨越死亡谷、进入高速成长期的创新创业企业。需同时满足增长率要求与创新投入要求,具体为:
(1)增长率要求
瞪羚企业增长率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企业2018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2018-2021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0%,且2021年营业收入无大幅下降;
b)企业2018年雇员人数达到100人,2018-2021年雇员人数复合增长率达到30%,且2021年雇员人数无大幅下降;
c)企业于2017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且2021年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无大幅下降;
d)企业于2012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且2021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2021年营业收入无大幅下降;
(2)创新投入要求
2018-2021年平均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强度(即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需达到2.5%(注册时间不足四年的,根据实际成立年份数据计算)。
独角兽类
种子独角兽企业
指处于创业期,具有较好发展前景,商业模式得到资本和市场初步认可的,具有成为潜在独角兽、独角兽潜质的企业,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a)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2017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成立);
b)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
c)最后一轮融资的投后估值达到1亿元人民币。
潜在独角兽企业
指从创业团队、产业方向、技术创新能力及发展趋势看,具有成为独角兽潜质的企业。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a)成立时间10年之内(2013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
b)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
c)成立5年之内最后一轮融资的投后估值达到1亿美元,成立5年-9年最后一轮融资的投后估值达到5亿美元。
独角兽企业
指具有发展速度快、稀少,受投资者青睐等属性的企业。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a)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2012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
b)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
c)最后一轮融资的投后估值达到10亿美元。
组织遴选流程
1.企业申报。平台申报流程详见附件3,申报完成后装订纸质材料(2份)于2022年6月19日前报送各乡镇街道、庐阳经开区主管部门。
2.各乡镇街道、庐阳经开区主管部门初审。各街道主管部门对所属企业提交纸质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及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推荐,各乡镇街道、庐阳经开区主管部门须填写《庐阳区高成长企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22年6月23日前将汇总表及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庐阳区科技局(庐阳区濉溪路295号1601室)。
3.复审。庐阳区科技局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对各部门通过推荐申报的企业进行复审,形成拟入选庐阳区高成长企业名单。
4.名单确定与发布。由区科技局联合区直有关部门对初步名单进行审核,形成庐阳区高成长企业榜单,经区政府确认后进行发布。
申报时间
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19日。
申报材料
提交二份纸质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需要按照顺序装订:
1)封面(可自拟,注明企业名称和联系方式即可);
2)目录;
3)企业承诺书(附件1);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审计报告、纳税申请表和社保证明材料;
6)在有效期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公章;
7)企业融资信息证明材料(投融资协议等);
8)其他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研发平台、人才计划、所获奖项、承担科研项目等相关证明文件;
9)企业认为其他有助于申报的材料。
装订要求
申报材料以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所有材料均要求清晰可辨,无法辨认则视为无效。采用书籍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骑缝章)。为方便查档,书脊注明:企业名称+申报类型。
有关要求
1、各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客观真实填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情况,予以一票否决,不再提交第三方机构复审,并取消未来三年申报任何政府奖励资格。
2、各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标准条件,认真做好审核和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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