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马鞍山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补助30万 培育后再申报补助5万!

文字:[大][中][小] 2022/7/1  浏览次数: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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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政策:
奖补政策:对新认定和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并在次年完成申报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马鞍山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是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是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是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是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要求,即: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是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是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是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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