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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北省各地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认定奖励补贴及申报条件

文字:[大][中][小] 2022/7/22  浏览次数:1825

2022年湖北省各地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认定奖励补贴及申报条件汇编整理,在这里,小编给大家整理了湖北省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宜昌市、襄阳市、鄂州市、荆门市、孝感市、荆州市、黄冈市、咸宁市1、随州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等地对于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奖励补贴申报条件具体内容,如果朋友们想要申报该项目的话,可以随时联系小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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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项目申报条件

(一) 项目实施单位在湖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三年内在环保、安全生产、社会信誉等方面没有不良记录。

(二) 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使用自主开发、安全可控的装备和系统的项目优先推荐。

(三) 按照《2021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附件1)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实施,且具有可复制性、可推广性。

Ⅰ、湖北省智能制造模式申报要素条件

(一)离散型智能制造

1、车间/工厂的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建立数字化模型,并进行模拟仿真,实现规划、生产、运营全流程数字化管理。

2、应用数字化三维设计与工艺技术进行产品、工艺设计与仿真,并通过物理检测与试验进行验证与优化。建立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实现产品设计、工艺数据的集成管理。

3、制造装备数控化率超过70%,并实现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等关键技术装备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与集成。

4、建立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实现生产进度、现场操作、质量检验、设备状态、物料传送等生产现场数据自动上传,并实现可视化管理。

5、建立车间制造执行系统(MES),实现计划、调度、质量、设备、生产、能效等管理功能。建立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实现供应链、物流、成本等企业经营管理功能。

6、建立工厂内部通信网络架构,实现设计、工艺、制造、检验、物流等制造过程各环节之间,以及制造过程与制造执行系统(MES)和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的信息互联互通。

7、建有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有功能安全保护系统,采用全生命周期方法有效避免系统失效。

通过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持续改进,实现企业设计、工艺、制造、管理、物流等环节的产品全生命周期闭环动态优化,推进企业数字化设计、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优化、精益生产、可视化管理、质量控制与追溯、智能物流等方面的快速提升。

(二)流程型智能制造

1、工厂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建立数字化模型,并进行模拟仿真,实现生产流程数据可视化和生产工艺优化。

2、实现对物流、能流、物性、资产的全流程监控,建立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生产工艺数据自动数采率达到90%以上。实现原料、关键工艺和成品检测数据的采集和集成利用,建立实时的质量预警。

3、采用先进控制系统,工厂自控投用率达到90%以上,关键生产环节实现基于模型的先进控制和在线优化。

4、建立生产执行系统(MES),生产计划、调度均建立模型,实现生产模型化分析决策、过程量化管理、成本和质量动态跟踪以及从原材料到产成品的一体化协同优化。建立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实现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的智能优化。

5、对于存在较高安全与环境风险的项目,实现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和危险源的自动检测与监控、安全生产的全方位监控,建立在线应急指挥联动系统。

6、建立工厂通信网络架构,实现工艺、生产、检验、物流等制造过程各环节之间,以及制造过程与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生产执行系统(MES)、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

7、建有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有功能安全保护系统,采用全生命周期方法有效避免系统失效。

通过持续改进,实现生产过程动态优化,制造和管理信息的全程可视化,企业在资源配置、工艺优化、过程控制、产业链管理、节能减排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网络协同制造

1、建有网络化制造资源协同云平台,具有完善的体系架构和相应的运行规则。

2、通过协同云平台,展示社会/企业/部门制造资源,实现制造资源和需求的有效对接。

3、通过协同云平台,实现面向需求的企业间/部门间创新资源、设计能力的共享、互补和对接。

4、通过协同云平台,实现面向订单的企业间/部门间生产资源合理调配,以及制造过程各环节和供应链的并行组织生产。

5、建有围绕全生产链协同共享的产品溯源体系,实现企业间涵盖产品生产制造与运维服务等环节的信息溯源服务。

6、建有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通过持续改进,网络化制造资源协同云平台不断优化,企业间、部门间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和服务能力高度集成,生产制造与服务运维信息高度共享,资源和服务的动态分析与柔性配置水平显著增强。

(四)大规模个性化定制

1、产品采用模块化设计,通过差异化的定制参数,组合形成个性化产品。

2、建有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服务平台,通过定制参数选择、三维数字建模、虚拟现实或增强现实等方式,实现与用户深度交互,快速生成产品定制方案。

3、建有个性化产品数据库,应用大数据技术对用户的个性化需求特征进行挖掘和分析。

4、个性化定制平台与企业研发设计、计划排产、柔性制造、营销管理、供应链管理、物流配送和售后服务等数字化制造系统实现协同与集成。

通过持续改进,实现模块化设计方法、个性化定制平台、个性化产品数据库的不断优化,形成完善的基于数据驱动的企业研发、设计、生产、营销、供应链管理和服务体系,快速、低成本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的能力显著提升。

(五)远程运维服务

1、采用远程运维服务模式的智能装备/产品应配置开放的数据接口,具备数据采集、通信和远程控制等功能,利用支持5G、IPv4、IPv6等技术的工业互联网,采集并上传设备状态、作业操作、环境情况等数据,并根据远程指令灵活调整设备运行参数。

2、建立智能装备/产品远程运维服务平台,能够对装备/产品上传数据进行有效筛选、梳理、存储与管理,并通过数据挖掘、分析,向用户提供日常运行维护、在线检测、预测性维护、故障预警、诊断与修复、运行优化、远程升级等服务。

3、智能装备/产品远程运维服务平台应与设备制造商的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产品研发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4、智能装备/产品远程运维服务平台应建立相应的专家库和专家咨询系统,能够为智能装备/5、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具备信息安全防护能力。通过持 续改进,建立高效、安全的智能服务系统,提供的服务能够与产 品形成实时、有效互动,大幅度提升嵌入式系统、移动互联网、 大数据分析、智能决策支持系统的集成应用水平。

Ⅱ、湖北省新技术创新应用申报要素条件

采用5G通信、人工智能、大数据及工业互联网等新兴技术, 与本企业项目创新融合,打造若干个典型应用场景,实现5G重 点应用,AI深度赋能,数据全面驱动。

二、湖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奖励补贴

1、荆州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认定奖励补贴

获得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省级技术创新示范、省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省级工业节水型企业及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和省经信厅认定的其他称号的企业,奖励资金20万元。

2、黄冈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申报奖励补贴

对被认定为省、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的(含数字化车间示范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武汉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认定奖励补助

对首次获批或者复核获批国家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工业互联网、制造业“双创”、绿色工厂等国家试点示范的企业或者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洪山区对获得市级以上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互联网+试点示范的项目和市级以上数字经济产业创新攻关“揭榜挂帅”项目,企业软件投入100万元以上,按实际投入的20%进行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经国家认定的两化融合贯标体系评定且上两个年度两化融合相关硬件、软件、研发、服务等投入费用超过100万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汉南区(开发区)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8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

青山区:对企业落户后首次获批国家工信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区级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区级一次性奖励20万元。

4、黄石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申报奖励补贴

对列入国家、省未来工厂项目(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车间)或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万元;对首次认定的省级以上“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省级上云标杆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5、荆门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申报奖励补贴

对成功创建省级服务型制造试点示范、省级技术创新示范、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及省级绿色工厂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6、咸宁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奖励补贴

对省级制造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示范企业、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

7、仙桃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认定奖励补助

对获得省级及以上“智能制造”“两化融合试点示范”等荣誉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两化融合贯标示范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8、恩施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申报奖励补助

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0万元奖励。枣阳市:对开展创建现代企业制度、隐形冠军、两化融合、智能制造、机器换人等工作并获得省级(及以上)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

9、孝感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认定奖励补贴

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和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

汉川市: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和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

10、十堰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申报奖励补助

对国家、省当年认定的智能制造、“两化融合”或“互联网+”示范项目,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同一级别的本类奖励只能享受一次,同一年度同时获得两项或以上奖励的企业只取其最高奖项奖励一次。

11、宜昌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认定奖励补贴

对上一年度获得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企业奖励100万元,获得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奖励20万元,获得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省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点示范的企业奖励10万元。制造业单项冠军及国家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绿色工厂、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国家制造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试点示范企业(单位)奖励100万元。

12、襄阳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申报奖励补助

谷城县: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包括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企业、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点示范项目、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双创”平台(企业)试点示范项目、工业互联网平台试点示范项目、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项目、上云标杆企业等,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3万元。

13、鄂州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认定奖励补贴

对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及国家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绿色工厂等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最高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14、随州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申报奖励补助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15、天门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认定奖励补贴

对获得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按生产线、生产车间、企业全域,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5万元、30万元、50万元。

16、潜江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奖励补助

对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省工业设计研究院、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省产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上述就是2022年湖北省各地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认定奖励补贴及申报条件具体细则了,有申报疑问的,不妨联系小编这边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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