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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条件解读:2022年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流程时间材料复核要求帷幕拉开

文字:[大][中][小] 2022/10/18  浏览次数: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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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奖励补贴

引导专精特新发展:对新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和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新增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外省迁入我市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享受同等政策

加速企业上市培育: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后备企业库,量身定制上市辅导服务,支持企业在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尤其是北交所上市融资,对上市申请获北交所受理的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当年成功上市的再奖励100万元。

推进“工赋”创新应用:建设“工赋合肥”综合赋能中心,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上云培训和供需对接,支持企业进行数字化普及、网络化协同、智能化提升改造升级,并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补贴。

高新区:

鼓励企业挂牌上市。对完成股改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基础层挂牌“专精特新”企业调入创新层并报安徽证监局辅导的,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申请挂牌同时进入创新层的企业,报安徽局辅导后,直接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提交北交所上市申请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100万元;对在北交所成功发行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蜀山区:

加快领军型企业发展,对新增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连续3年按其当年新增地方经济贡献超过地方平均增幅部分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对新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瑶海区:

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企业。对经国家工信部新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全国“单打冠军”、“行业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补。按省市区不重复奖补原则,对当年新认定为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已评定的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转型升级对标诊断,给予企业发生的“专、精、特、新”综合评估和指导费用一定比例的奖补,总额不超过50万元。对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生产的核心设备,优先推荐“安徽工业精品”宣传。

巢湖市:

对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且未获得省、合肥市资金奖励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为合肥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10万一次性奖补。


2022年度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

(一)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1)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模以上的中小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等)。

(2)我市重点培育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省内或者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

(3)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位居国内或者省内前列,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50%以上。

(4)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2%以上。

(二)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程序

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定实行网上申报,程序如下:

1. 申报企业登录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系统(未注册的先完成账号注册),按要求填报有关数据并提交佐证材料。企业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应填尽填,附件资料按照《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定标准和程序》要求上传。

2. 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根据《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定标准和程序》要求,按属地原则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由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按照申报名额(见附件2)要求,提出推荐意见,正式行文报送市经信局,并在申报系统内推荐。

3. 市经信局对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推荐的企业组织专家评审,提出评定意见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 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市经信局发文评定其为“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时间要求

1.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高度重视专精特新企业复核工作,对存在有关情况的企业,逐户进行现场核实,填写《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信息表》(见附件1),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取消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建议名单。同时,为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组织辖区内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登录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系统,于10月28日前完善企业相关信息。

2.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严格把关,认真组织推荐专注工业“四基”领域、补强产业基础和产业链短板,拥有行业标准话语权和品牌影响力,掌握独门绝技、占据独特市场地位,具有鲜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特征的企业。

3.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按照时间要求组织企业申报。企业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28日,县(市)区、开发区网上推荐截止日期为11月4日。取消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建议名单及推荐文件同步报送至市经信局民营经济发展处。

(四)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材料

(1)《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定申请书》;

(2)营业执照;

(3)上年度12月底缴纳社保人数证明;

(4)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含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期间费用明细表,须加盖税务部门业务章);

(五)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文字材料;

(六)其他与填报内容对应的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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